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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资本运作骗取1.65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9:4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据新华社电 原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因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以及挪用资金等三项罪名,日前被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2006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定,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乌干达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致使近385万美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

  1998年3月,丛钢等人得到时任副省长的李达昌的支持,向四川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隐瞒其并无购买资金及资产的事实,对其麾下的多家空壳公司采用虚假增资注册、虚假评估资产的方式,最终与中川国际达成重组意向。之后,丛钢与安国胜、漆零春二人共谋,以自己控制的两家深圳公司采用虚假出资方式,注册空壳公司深圳四通公司作为收购中川国际的主体。随即,又两次对该公司进行了虚假增资到1亿元,并更名为深圳市通富达公司。同时,丛钢与河南葛天集团董事长赵国珍共谋,采用虚假出资方式成立河南四通公司。通过所谓深圳通富达股东与河南四通股东转换股份的虚假协议,被虚评的河南四通的17109万余元资产流入了通富达公司。

  这一系列的“资本运作”完成后,1998年11月2日,丛钢的通富达公司与四川省国资局、中川国际公司签订了三份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协议。三份协议约定,四川省国资局以14112万元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中川国际5600万国家股给通富达公司,同时出资14112万元购买中川国际账面资产;中川国际以16595.15万元向通富达购买河南四通电力97%的股份。这样一来,丛钢等人分文未付,仅以虚构的河南四通公司资产置换获取了中川国际国家股,还从中川国际获得了2483.15万元现金的转让差价,并以持股51%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法院认定,丛钢、安国胜、漆零春等三人将中川国际价值10200万元港币的资产非法占为己有;三人共同数次将1865万美元先后转至由丛钢等个人控制的账户,供个人使用并造成1350万美元的巨大损失。此外,丛钢等人采用合同诈骗手段,非法占有四川省粮油公司货款2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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