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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道”高手拉下副省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0:1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成都6月7日电原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因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以及挪用资金等三项罪名,日前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同案被告安国胜、漆零春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年。

  四川省副省长落马

  记者从四川省有关部门获悉,2006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曾被称为博导副省长)的女儿李某等人受丛钢、安国胜的委托,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乌干达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为此,李达昌违背有关规定,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万美元,致使近385万美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法院因此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7年。

  空壳公司假资本运作

  据了解,1998年3月,丛钢等人获知中川国际正在准备进行资产重组的消息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的公司董事长郑安卡(因贪污受贿已被判刑),然后经郑牵线认识并得到了时任副省长的李达昌的支持。丛钢等人向四川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隐瞒其并无购买资金及资产的事实,谎称其公司实力雄厚、资产优良,愿同中川国际进行资产重组。骗取信任后,经多次协商,丛钢与四川省国资局、中川国际公司初步达成重组意向。

  随后,丛钢与安、漆二人共谋,以自己控制的两家深圳公司采用虚假出资方式,于1998年5月注册空壳公司深圳四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中川国际的主体。随即,又于同年10月29日将其注册资本虚增到1亿元,并更名为深圳市通富达实业有限公司。

  此时,丛钢与河南葛天集团董事长赵国珍共谋,采用虚假出资方式成立的注册资本6000万元的河南四通电力公司,并通过所谓深圳通富达股东与河南四通电力股东转换股份的虚假协议,被虚评的河南四通电力的17109万余元资产流入了通富达公司。

  空手套取51%的股份

  1998年11月2日,丛钢的通富达公司与四川省国资局、中川国际公司签订了三份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协议。三份协议约定,四川省国资局以14112万元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中川国际5600万国家股给通富达公司,同时出资14112万元购买中川国际账面资产;中川国际以16595.15万元向通富达购买河南四通电力97%的股份。这样一来,丛钢等人分文未付,仅以虚构的河南四通电力公司资产置换获取了中川国际国家股,还从中川国际获得了2483.15万元现金的转让差价,并以持股51%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一审法院还认定,检察机关指控丛钢、安国胜、漆零春等三人采用虚假支付购买资金的方式,将中川国际价值10200万元港币的资产非法占为己有的职务侵占事实和罪名成立;指控三人利用职务之便,未经董事会授权,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为由,共同数次将1865万美元先后转至由丛钢等个人控制的账户,供个人使用并造成1350万美元的巨大损失,构成挪用资金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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