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对"中国人不得入内"监管不能不"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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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0:30 广西新闻网 | |||||||||
据《半岛晨报》6月7日报道,近日,大连市民吴先生携女友和几名外国友人组团赴“北京一日游”时,被北京“东吴丝绸馆”的门卫拒绝进入商店,理由竟然是“中国人不能入店”。吴先生发现,同行的外国游客则都未经任何询问,顺利进入店内。 一家开在北京的商店,竟然禁止中国人进入,这容易让人联想到当年“华人与
但是,不管这家丝绸店拒绝中国人进店的理由和原因是什么,将国内游客和国外客人区别对待,公然声称“中国人不能进店”,在事实上就已经构成了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和伤害,也显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此外,就算该店真的是为了定高价“赚老外”,不让国人进去影响生意,也是一种不智甚至涉嫌违法的行为。商业经营,应以诚信为本,国人不可欺,老外也不应该欺骗。价格不透明,或专门定高价蒙老外,就涉嫌“价格欺诈”了。 由此可见,“中国人不得入内”,既伤害国人感情,又涉嫌违法。该商店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不管其目的究竟如何,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可不能不“入内”啊。(慕乔)编辑:韦怡作者:慕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