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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区拆迁朝令夕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1:18 京华时报

  

天津南开区拆迁朝令夕改

  新华社发

  拆迁许可证上明明写着拆迁“二纬路以北”,时隔一年多后,天津市南开区建委却改口说拆迁“二纬路以南”,并强行让139户居民、400多人实施拆迁。作为一级政府行政部
门,通过一纸“笔误”公告,更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种做法引起了拆迁户的强烈不满。

  拆迁证上有“笔误”

  按照津房拆许字(2004)第124号拆迁许可证规定,因地铁一号线项目建设,需要拆迁房屋。拆迁许可证上写着拆迁“二纬路以北”。时隔一年多,2006年3月17日,天津南开区建委发布《更正公告》,称其于2004年11月10日所颁发的第124号拆迁许可证出现“笔误”,拆迁范围中本应是“二纬路以南”误写为“二纬路以北”,并强行让139户居民、400多人实施拆迁。

  同一天,负责拆迁的南开区建设开发公司发通知宣称出现“笔误”,拆迁范围中“二纬路以北100米左右”变更为“二纬路以南100米”。这一变更,将原本没在拆迁范围的松盛里大楼增加了进来。

  “修地铁”理由难成立

  南开区建委在解释其更改拆迁许可证范围的原因时,也说是为了建设地铁一号线需要。但松盛里大楼一位姓王的居民说,为了建设地铁拆迁大楼的解释明显站不住脚。因为今年3月,天津地铁一号线已经通车并试运营,矗立在那里的松盛里大楼根本就没有影响地铁建设。

  松盛里大楼的居民认为,南开区建委缺乏更改拆迁许可证的正当理由,而天津地铁一号线通车后,地铁周边房价随之上涨,开发商恐怕是看中了松盛里大楼所在地段迅速增加的商业价值,才发生了如此“笔误”。

  天津市一家地产投资公司介绍中,明确写着“与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合作开发南开区二纬路项目”。

  还有的居民指出,南开区建委更正公告中的“笔误说”漏洞较多,令人难以置信:其一,拆迁许可证是打印文件,“南”“北”两字无论采用拼音输入法还是字型输入法,都很难出现误操作;其二,按照有关规定,颁发拆迁许可证有严格的程序,要经过市、区两级拆迁办审查批准,而且规定“现场查勘拆迁范围与提供的资料应当一致”。

  居民起诉不予受理

  松盛里大楼的居民代表说,发现拆迁许可证的问题后,他们立即向南开区信访办、天津市信访办、天津市拆迁办、天津市高院等10多个部门反映,并且向每个部门反映情况在两次以上,居民代表几乎每天都在“跑”这个事。

  就在松盛里大楼的居民不断反映情况时,2006年3月23日,南开区法院应拆迁单位申请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拆迁申请,时间定在3月29日。

  3月28日,王纪生等11户居民找到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当天下午3点40分左右,代理律师王令和11户委托人赶至天津南开法院立案大厅请求立案。大约下午5点,南开法院研究后,行政庭庭长王学林代表法院宣布不予受理。

  法官当庭演练拳脚

  律师王令告诉记者,他当即对王学林不予收件提出质疑,王学林先是指着他鼻子发表激动言辞,并向他挥了一拳头,没打中,又冲过来掐住他的脖子。这一过程当中,居民李开娟上前阻止,也被王学林拽倒。

  另一位居民王纪生,取出相机准备拍摄王学林挥拳头的照片,王学林立即指挥法警抢夺相机。王纪生拿着相机跑出立案大厅,法警冲出大厅追赶,这时又有两位60多岁的当事人被冲倒在地。王纪生和李开娟随后被法警拘留。

  对于立案大厅发生的事件,王学林的解释是,发现有人照相后,他确实要求法警把照片拿回来,但“绝对没有和律师进行任何身体接触”。

  居民不敢回家居住

  经历了一连串的风波后,拆迁户们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感到担忧。自从3月29日松盛里大楼被宣布强制拆迁,他们被迫离家,无人再敢单独去大楼附近。大家约定,如果有关部门单独找谁谈话或了解情况,大伙儿一定要相互跟着,好有个照应。

  一位居民哭诉,他是穿着毛衣离开自己家的,现在天气已转热,他连换洗衣服都没有。尽管这样,他还是不敢回家取东西。他家里收入不高,租不起房子,一家三口分别居住在几个亲戚家里,一周也难得见上一面。

  当记者辗转找到一位拆迁户时,虽然事隔多日,记者依然感觉到他还心存恐惧。这位居民一再要求不要暴露他的居住地和真实姓名。他说,拆迁户本想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没想到在人民法院里,法官竟然撒野,“让百姓的心凉透了”。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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