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权斗士朱明瑛官司败诉七大不明白(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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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1:36 青年周末 | |||||||||
著名歌唱家朱明瑛 业主跟物业没签合同 法院却按《合同法》判我输 ◎文/本报记者 邓艳玲 ◎摄影/本报记者 吕家佐
-她坚持,物业不合法,以后还是不缴费,让它告去吧 -她担心,被判胜诉的“非法”物业会更加肆无忌殚 -她坦言,为官司花费11万元,普通人怎么承受 对话人物 朱明瑛,著名歌唱家,一曲《回娘家》脍炙人口,传唱至今。上个世纪80年代,事业如日中天的朱明瑛前往美国留学,学成之后回国创业,安家于朝阳公园附近的清境明湖花园。正是在这里,她“因为拖欠物业费”,两年前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持续两年的官司,也赋予了她另一个身份:物业维权斗士。 对话背景 5月26日,朱明瑛和北京建国物业公司的拖欠物业费的官司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朱明瑛向北京建国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2.2万元。之前,朱明瑛在接受所有媒体采访时,都有理有据地声明,这个物业管理公司不具备合法的管理资格,根本没有和业主们签合同,它的收费也是没有任何根据的。终审结果一出,舆论几乎全部支持朱明瑛,朱明瑛会服从判决吗?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在一场几乎家喻户晓的官司中败了,她是怎么想的?带着疑问,6月5日记者与朱明瑛面对面。 不合法物业居然赢了 青年周末(以下简称为“青周”):作为近两年最著名的物业官司的主角之一,终审您败诉了,您还是要向建国物业缴纳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您觉得公平吗? 朱明瑛(以下简称为“朱”):已经终审了,我没什么好讲的,讲了也没有用。我心中所有的不明白、想不通的地方没有得到任何解决。 被起诉后,我不明白、不理解就应诉了;一审居然判我输了,我不理解就上诉,现在判决也一样的结果,没有解决业主和小区任何问题,没有让小区和谐。小区100多家业主已经准备一块去法院起诉这个没有经过小区业主大会招标、没有经过2/3业主投票通过、没有签署托管合同的不合法物业公司。 青周:那您会执行5月26日的终审判决,缴纳那2.2万元的物业费吗? 朱:法院的判决我能不执行吗?但这么判,我就服了吗?那个所谓的物业公司拿了我的钱,它就赢了吗?我这次可以交,但它仍然不是合法的物业,我以后仍然不会向它缴纳任何费用,继续告我得了。 而且,不仅仅是我这样想,其他没有被起诉的138家业主也和我一样不打算向他们缴费,它就每家每户告去吧。结果怎么样呢?无形加大了司法资源的浪费。政府显示出政策滞后、管理不当,职能部门执法不力。所以说,这场官司没有赢家。 一大不明白: 业委会是罪魁祸首 却是我跟物业开战 青周:不是说建国物业还是和业主委员会签了个《临时托管合同》吗? 朱:真是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这个业委会就是由原来的房产开发的管委会变化而来的,建国物业是他们自己找来的。选聘物业公司是需要业主大会决定的,业委会无权招聘、解聘物业公司。我花了两年的时间,自己设计、印制问卷,挨家挨户收集意见,接受138家业主的签字、授权,结果发现138户中没交物业费的占80%。大家不但对物业不满,对业委会也非常恼火。 青周:业主们和物业有矛盾,其实业委会才是始作俑者? 朱:这正是我第一个不明白:我被授权打官司,我也有委托书,战了两年,我也糊涂了,我与物业公司到底是什么之战?导火线还是业委会。它和物业公司勾结一气,欺负业主,小区这么乱,根本没有任何作为。 青周:小区乱成什么样子? 朱:两年来,动不动就停水停电,把我们的公共物品当破烂卖。我们清境明湖花园小区的地毯都铺在别的小区门口了,他们的工人都给我写举报信了;两年的供暖费不上缴;两年来没有公开过账目,吃喝的费用也要我们掏钱。他们就是一“讨债公司”,每天去家家户户要钱。其实纠纷主要还是合同问题,它就是做得再好都是非法的。何况还这么不好。 二大不明白:7000多业主全败诉 青周:除了拒交物业费,您为什么不去试试别的解决办法呢? 朱:不交物业费是业主最无奈也是最终的抗拒办法。你以为我没试别的办法吗? 他们认为我是公众人物,震住了我,别的人也震住了,有的业主拖欠几万、几十万元,他不去起诉,偏偏挑当时只欠几千元的我来起诉。 起诉我,我也不怕,我们的物业费在北京一直算是最高的,每年好几万呢,都交了9年了,就这四个月没交,肯定不是我的问题。我马上去找业委会、物业、居委会、小区办、建委,通通没用,最后我才决定应诉。 但是有谁判我们赢了呢?我看资料,说朝阳区7000多跟物业打官司的业主全败诉。我的第二个不明白,这么不公平的判决为什么会存在? 三大不明白:法律就拿非法物业没辙? 青周:看来您的败诉应该是规律之中的事? 朱:这不是太荒谬了吗?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纽带是合同,二中院在判决中也写了鉴于北京建国物业没有与业主大会签署合同,就免了我的滞纳金。好了,有这句话就足够了,既然没有合同,你的收费依据是什么?如果一群莫名其妙的人跑到法院要求当他们的物业公司,你法院能够不假思索地接受吗?法官也是业主,他对我说,不能接受,但他这样判也是没有办法。我不知道,怎么就对物业纠纷没办法了?很多业主也不明白,既然没有合同,这个判决是不是实际上保护了非法的营利群体?这是我的第三个不明白。 四大不明白: 没有合同 还要按《合同法》办事? 青周:法院判决也许要权衡考虑很多问题? 朱:法院判决是不是要依法进行呢?法官反反复复提到事实服务,但请弄清楚,“事实服务合同”在法律中才是一个专有名词,能把合同抹去吗?合同成立了,才能收费。既然法院也知道没合同,还判我们按《合同法》缴费,我不知道这算依的什么法?这是我的第四个不明白。这种错误的示范作用会不会让日后我们的物业管理更加无序?物业公司不会在乎以后签不签合同,要不要选举,招不招标,你不缴费,我就告,反正法院会判我赢。 五大不明白:维护法律的人竟然败诉 青周:虽然没有事实服务合同,但是,物业的确也为你们提供了一些服务:保安,保洁等,也该给点奖励吧? 朱:按照小区办的说法,建国物业是专业的物业公司,他们应该知道《物业管理条例》。谁让他们非法做事,付出什么也是活该!再说,我们会在结算的时候,给予适当照顾,这是我们讲人道。但如果讲政策,讲法律,就要让他们无条件地马上走。 青周:看样子您依法在办事,可是事实您却败诉了,这是为什么呢? 朱:这也是我第五个不明白的地方。法院为什么会判我们维护法律的人败,而胡作非为的人却胜了? 我辛辛苦苦攒钱回国来买房创业,原来这里是一片荒地,我们带动了这个区域的经济发展,银行收了利息,国家收了税,发展商赚了钱。但这投资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给那么多物业公司搞得一塌糊涂。天下那么多物业纠纷不合理解决,谁能服气?那么多人不服气就是和谐未来的巨大隐患呀。 六大不明白:安抚物业能解决问题? 青周:物业管理公司也是一个大摊子,要养活很多人,是不是先安抚了他们,才能谋求更好的解决之道呢? 朱:让我们交费,不交费怕引起社会不安。这次交了,以后没有合同我还是不会交,你还去告呀,我们还是永久性的败者,进入恶性循环吧。这维护了什么呢?这是我的第六大不明白。 这个问题,社会应该讨论呀(有些激动地敲桌子)!大家为什么这样关心我这个官司,因为每一个人都是我!这是涉及到每个人切身利益。 我是政协委员,我担心一系列背后的问题会影响到我们政府的形象。我是在替政府维护法律,我满以为自己会得一大奖章呢,可一次又一次的结果让我变成糊涂人了。 七大不明白:法律凭什么规范业主 不规范物业? 青周:我知道您背后还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专家顾问团队,应该说,明星维权比老百姓还是更容易些。您的明星身份让您有很多空间去讲述自己的不平,物业公司好像基本没有申诉的地方? 朱:那你就错了。明星维权有时候更难。舆论在我这儿,法律在我这儿吗?物业公司还用得着申诉吗?哪次不是判他们赢了。我的第七个不明白,法制社会一定要讲理,白纸黑字不能只规范我不规范你,什么时候这个法能规范双方呢? 法院判我败了后,物业拿着我的事例直接就上业主家里收钱了,进门就说,看朱明瑛的下场没有,败了吧,你也交了吧。简直成了他们的杀手锏了。可惜用处并不大,法院判我输并不等于人们心里判我输,我始终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就像我们当演员的,百姓的承认比任何一个奖都重要,这才是真正的赢家。 为官司自掏腰包11万 青周:官司拖了两年,您牺牲自己太多休息时间去调查取证,学习相关法律,亲自上法庭申辩,您不觉得累吗? 朱:我不觉得。刚开始事情发生时,我觉得不可思议,天底下还有这样的怪事,我也很失望,不理解是为什么。但后来我想我是在替国家想问题,我希望咱们国家、北京、朝阳区、小区、家庭都好。通过这个事,我自己提高了很多;我这样的示范作用,也可以教会更多的人去维权,很多人也不时向我咨询,我很高兴能够帮助他们。 青周:听说您为了这个官司已经花费了好几万元钱了? 朱:是呀,为了最开始几千元钱的官司,我一共花了11万了,没办法,这是代价。由此可见,业主维权有多艰难,我尚且可以应付,普通人怎么办呢? 青周:最后还是判您输了,是不是挺不值的? 朱:值不值已经不是我考虑的问题了,我觉得我所面临的这些问题也已经不是我个人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了。我刚刚看到一篇文章,甚至提到要警惕问题物业公司的黑社会倾向了。我的这个官司,我的疑问,如果通过你们报纸传达给更多的人,政府官员、法律界人士、有识之士,大家群策群力,从社会上得到答案,这才是我觉得最值得的东西。 采访手记:“秋菊式”朱明瑛 从知道朱明瑛官司败诉,记者就在想,那个在儿时记忆中,唱着“风吹着杨柳唰啦啦”的甜美女子,会不会已经气得不想搭理任何人了呢?电话联系过去,她非常爽快地同意接受采访。 为了这次采访,朱明瑛认真地将各种在小区调查取证的资料整整齐齐装订成册,供记者核实;她还准备了四五张A4纸的发言材料,以及十张巴掌大小的便签用来随时提醒自己要点。她告诉记者,她花了一天时间整理,要讲就一定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在采访过程中,她一遇到法律上自己不能确定的内容,就立刻打电话咨询律师,一字一句都不愿弄错。她说:和平年代,遇到不合法的事情,我作为一个对自己和对社会都负责的人,我选择站出来,既然站出来了,我就一定要像秋菊那样,将道理辩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