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物搅浑石四药“盐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1:50 法制晚报 | |||||||||
“齐二药”事件余波未平 石家庄第四制药厂又惹麻烦 患者输液后出现异常反应 异物搅浑石四药“盐水” 该厂产品主要销往唐山、青岛等地 有关部门已着手调查 “问题药”已被暂控
本报讯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5月28日,浙江省中医院9名患者输液后,分别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常反应。6月6日,药品检验报告显示:患者使用的葡萄糖氯化钠(俗称“盐水”)可见异物,不符合药品规定,属于不合格药品,而该药是由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6月2日,石家庄第四制药派人赶至杭州调查,由于患者使用的葡萄糖氯化钠是和其他药品一起使用的,9名患者出现的呕吐、大小便失禁、心跳加速、肝功能不稳定等症状到底是由含异物的葡萄糖氯化钠引起,还是患者在输液过程中药品间发生不相容性引发,目前还不能下定论。 6月7日上午,河北省和石家庄市两级药监人员进入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展开调查。据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局执法人员检查了石家庄第四制药厂详细的销售记录。截至下午5点40分,查清批号为060221502的葡萄糖氯化钠共售出192件,主要销往唐山、青岛、浙江三地。除浙江杭州外,另外两地尚未有相关不良反应报告。 该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已要求该公司通知购买该批次葡萄糖氯化钠的机构,暂停使用这些药品,对于已售出药品,要尽快收回。 最新进展 “问题药”已被暂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司相关负责人员表示,国家药监局已对“石四药”生产的批号为060221502的葡萄糖氯化钠进行了暂控,药品致患者产生不适反应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记者上午电话采访了唐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该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接到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停止使用该批次注射液的通知,所以该部门暂时未采取行动。 记者还电话采访了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据其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河北省及石家庄市的药监部门正在该厂现场办公,对于该批次的注射液进行理化指标的检验,并且正在按照药品生产流程进行复检。 文/记者 王洪禹 实习生 张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