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饱受皮肉之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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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2:05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 余甬 记者 李胜南 晚报讯 因购买的洁具出了问题,张女士洗澡时遭受皮肉之苦,因此诉至法院要求生产商赔偿。虹口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生产商赔偿张女士医疗费21899.39元、购物费115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日前,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去年,张女士的儿子买了一件浴缸双柄水嘴。安装后不久,张女士在家中洗澡时,热水龙头部件下滑脱落,她全身多处被烫伤,治疗过程中共用去医疗费21899.39元。
虽然生产商承认她购买的水龙头确是由己生产的,但对张女士所诉的烫伤事实及医疗费也无异议,但生产商称,在事故发生后,张女士未及时与己沟通,导致事发现场不复存在,他们同意返还张女士购买龙头的费用155元,对于医疗费的主张要求与张女士按过错比例承担,同意赔偿精神损失费,但具体数额要求法院确认。 法院对浴缸双柄水嘴脱落原因进行鉴定,结论为,该水嘴的手柄部分结构设计不合理,致使阀芯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松动,阀芯在水压作用下冲出,造成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