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建委“笔误”公告逼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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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4: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居民上诉法庭竟遭庭长拳脚相对,强制动迁后只能四方流落 据新华社电拆迁许可证上明明写着拆迁“二纬路以北”,时隔一年多后,天津市南开区建委却改口说拆迁“二纬路以南”,并强行让139户居民、400多人实施拆迁。作为一级政府行政部门,通过一纸“笔误”公告,更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种做法引起了拆迁户的强烈不满。
“修地铁”难成立 “笔误说”难服众 按照津房拆许字(2004)第124号拆迁许可证规定,因地铁一号线项目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南开区建委在解释其更改拆迁许可证范围的原因时,也说是为了建设地铁一号线需要。 但松盛里大楼一位姓王的居民说,为了建设地铁拆迁大楼的解释明显站不住脚。因为今年3月,天津地铁一号线已经通车并试运营,矗立在那里的松盛里大楼根本就没有影响地铁建设。 2006年3月17日,南开区建委发布《更正公告》,称其于2004年11月10日所颁发的第124号拆迁许可证出现“笔误”,拆迁范围中本应是“二纬路以南”误写为“二纬路以北”。 同一天,负责拆迁的南开区建设开发公司也发布《更正通知》,同样宣称出现“笔误”,拆迁范围中“二纬路以北100米左右”变更为“二纬路以南100米”。这一变更,将原本没在拆迁范围的松盛里大楼增加了进来。 松盛里大楼的居民认为,南开区建委缺乏更改拆迁许可证的正当理由,而天津地铁一号线通车后,地铁周边房价随之上涨,开发商恐怕是看中了松盛里大楼所在地段迅速增加的商业价值,才发生了如此“笔误”。 南开区建委一位姓高的副主任表示,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使拆迁的范围在方位上调了个,按说是个“笑话”,但松盛里大楼确实在地铁建设的拆迁范围之内,拆迁证划定的范围一看就是写倒了,老百姓应当理解,配合拆迁工作。 上诉不予受理 法官当庭动武 松盛里大楼的居民代表说,发现拆迁许可证的问题后,他们立即向南开区信访办、天津市信访办、天津市拆迁办、天津市高院等十多个部门反映。 但2006年3月23日,南开区法院应拆迁单位申请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拆迁申请,时间定在3月29日。 3月28日,王纪生等11户居民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天下午5时,南开法院研究后,行政庭庭长王学林宣布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当居民代表提出质疑时,王学林对其挥拳掐脖,另一居民上前阻止时也被王学林拽倒。 居民王纪生取出相机准备拍摄王学林挥拳头的照片,王学林立即指挥法警抢夺相机。王纪生等两人之后被法警拘留。 据悉,在经历了一连串的风波后,松盛里大楼的居民对人身安全感到担忧。自从3月29日松盛里大楼被宣布强制拆迁,他们被迫离家,再无人敢单独去大楼附近。大家约定,如果有关部门单独找谁谈话或了解情况,大伙儿一定要相互跟着,好有个照应。 一位居民对记者哭诉说,他是穿着毛衣离开自己家的,现在天气已转热,他连换洗衣服都没有。尽管这样,他还是不敢回去寻找自己家的东西。他家里收入不高,租不起房子,一家三口分别居住在几个亲戚家里,一周也难得见上一面。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