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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卖淫场发避孕套收嫖资 打工半月被判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21:28 汉网

  

女子在卖淫场发避孕套收嫖资打工半月被判1年

  荔湾区法院庭审现场

  新快报讯 刚刚从老家来广州的打工妹小夏(化名),误入打着茶庄幌子组织卖淫的龙苑茶庄,她负责发放避孕套、收嫖资不足一个月,连区区600元的工资还没拿到,就因茶庄
被查而受审。日前荔湾区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小夏有期徒刑1年。

  茶庄里惟一不卖淫的女子

  2005年10月28日,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举端掉了龙津中路一个淫窝。淫窝老板以所开的龙苑茶庄做掩护,租了世纪广场的出租位做房间,招了十多个女子,名为茶庄服务员,实则从事卖淫活动。

  在被警方抓获的女子中,有一女子一直痛哭流涕大呼冤枉。经调查,她是服务员中惟一一名不卖淫的女子,名叫小夏。专门负责分配房间钥匙、发放避孕套、收嫖资。

  据小夏交代,她是河南遂平县人,今年28岁。2005年她来到广州打工,一直找不到工作,终于熬到9月份,在龙苑茶庄找到一份工作。

  茶庄的老板娘交代小夏,她的工作就是分配房间钥匙、发放避孕套、收钱等,一个月工资600元。小夏奇怪地询问老板娘做这些干什么?老板娘说你别管这么多,只管做事就行了。

  不舍半月工钱 换来一年刑期

  刚开始工作时,小夏并不知道茶庄干的是什么勾当,但时间长了,她开始模模糊糊地感到茶庄的异样。终于有一天,她无意中听到服务员之间聊卖淫的事情,心里的猜疑得到了证实。

  知道真相后,小夏立即找到老板娘说要辞工。老板娘连哄带吓地对她说:“你现在都做了半个月,已经脱不了身。而且你只是个小员工,出了事也找不到你的头上。你现在走,工作不到1个月,你一分钱都拿不到。”为了让自己半个月的劳动不付诸东流,小夏留了下来,她暗暗下了决心,干完一个月拿到工资就走!谁知道工资没拿到,就被公安机关抓获。而茶庄的老板和老板娘当时不在茶庄,出事后就闻讯逃跑了。

  近日,荔湾区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小夏有期徒刑1年。

  检察官:为生活所迫,老板犯法工仔沉默

  荔湾区检察院检察官张薇告诉记者,小夏在法院开庭时一直哭诉自己很冤枉,她不知道后果会这么严重。“小夏的遭遇是令人同情的,而且这种情况在外来打工者中很普遍。”张薇指出,许多打工者明知到自己老板干的是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是由于生活所迫,工作难找,同时也认为自己只是打工的,负责任也轮不到自己,因此,处于弱势的他们一般都采取忍气吞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态度,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张薇希望打工一族在遇到同样的情形时不要沉默,应当机立断辞掉工作,同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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