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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枪舌剑 法庭激辩三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1:39 西部商报

  

唇枪舌剑法庭激辩三焦点
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王建辉 为您摄影报道 “嘉峪关机场拒载事件”受害少女索赔案于昨日上午9时在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告和被告就“原告在购票时有没有隐瞒伤情?”等问题进行了激烈地辩论。

  昨日上午8时50分,受害少女小晴到达了法院,虽然走路不方便,但她还是坚持一个人走上了台阶。法庭内旁听人员包括海航和嘉峪关机场的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约有100多人。庭审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40余万元,精神抚慰金50万元,共计90余万元。庭审从本案的三大焦点问题展开。

  焦点一

  原告购票时有无隐瞒伤情

  被告:乘客在购票时应该按规定如实说明情况,小晴的购票人在购票隐瞒了实际情况,由此导致该合同无法实行,不属于违约。虽然酒泉市人民医院开出了小晴可以登机的证明,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小晴不符合登机条件。

  原告:小晴的代理律师认为,从自己掌握的证据看,小晴的购票人在购票时没有隐瞒实际情况。

  随后,原告就所掌握的证据向法庭逐一提交,但被告代理人认为这些音像资料不同程度地被剪辑过,不是原始的载体,不能完全反映事实。

  焦点二

  拒载少女能否登机

  被告:小晴属于担架旅客,在飞机起飞和降落时会引发伤口大出血,在生命危险和肢体危险发生矛盾时,一般人会考虑生命安全。

  原告:在小晴赶到机场时,证据表明机场的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没有对小晴的伤口做直接检查,就认为小晴受伤严重拒绝登机。但事实上小晴不属于担架旅客,她完全可以由医生抱上飞机并且躺卧在座位上。

  焦点三

  拒载与截肢是否有因果关系

  原告:小晴的截肢与飞机拒载有很大的因果关系,同时中国国防大学医院骨外科专家弓水堂副主任医师在法庭上说,小晴是在车内碰断脚腕的,接肢的黄金时间是6到8小时之内,导致小晴断肢不能接活的直接原因就是时间拖延,小晴所乘的这架飞机飞行高度为7000~8000米,对小晴没什么影响,海航没有理由拒载。

  法庭内双方辩护人辩护激烈,针锋相对,代理人不时窃窃私语商量对策。当法庭播放音像资料时,不少旁听群众流下了眼泪。

  下午5时许,法庭宣布休庭,次日再审。

  媒体观点

  执行制度应灵活

  昨日,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甘肃省电视台、《新京报》等媒体进行了旁听。《新京报》陈俊杰记者表示,执行制度时应灵活,海航应从人道主义出发。这次事件影响深远,同时这次审判意义深远,值得每个人关注。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名旁听者陈先生,他表示海航拒载让一个14岁的女孩失去了救治的机会,也失去了成为正常人的希望,工作人员没有以人为本,对他们的做法感到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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