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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药“吃成”胃穿孔医院患者各一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1:56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卫生部门:尽快申请医疗鉴定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记者檀勇卓也)病情从“胃不舒服”恶化成“胃穿孔”,患者家属认为是吃了门诊开的中药所致,门诊认为与药方无直接关系。昨日,激动的患者家属在省城这家门诊部大门上贴上大字报。卫生部门表示:认定责任应尽快申请医疗鉴定。

  昨天上午,金寨路上的安徽现代中医药研究所门诊部门前,几名患者家属将写有“骗人钱财”、“害人性命”等字样的大字报贴在了门诊部玻璃大门上,并将患者卧放在大门前,现场围满了市民,110也赶到现场。

  患者蔡传珍的大女儿告诉记者,2003年7月19日患者曾因“胃部不舒服”来该门诊就诊,并服了该门诊医生开出的中药。但病情非但未缓解,反而有加重趋势。同年8月6日在该门诊复诊后,当晚患者胃部出现剧痛,经合肥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为胃穿孔,并开刀治疗。其后,患者胃病屡次出现反复,并多次接受其他医疗机构治疗。2003年、2004年患者家属多次找到该门诊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该门诊也陆续支付了1万多元费用。昨日,患者病情恶化,其家属再度来到该门诊部。

  安徽现代中医药研究所门诊部法定代表人刘先生认为,患者病情恶化与该门诊的治疗并无直接关系,从患者到该门诊就诊至今,时间间隔较长,不排除患者自身饮食、治疗情况对病情造成的影响。“之前患者家属曾多次前来,我们为了保证门诊部正常工作,才支付了一些医疗费用,我们也希望尽快解决此事,还曾建议他们采取法律途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合肥市卫生局,该局有关人士表示,在医疗纠纷中往往是医患双方各执一词,医疗纠纷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如医、患双方自愿协商;法律诉讼等。但首先应当向卫生部门申请医疗鉴定,只有责任明确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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