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实行缺陷食品召回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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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4:28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从8月1日起,上海将对“缺陷食品”实行召回制度,拒不执行“召回令”的企业有可能被依法从重行政处罚。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日正式发布《缺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试行)》。据悉,这是中国首部参照发达国家经验制订的、较为系统的“缺陷食品”召回制度。
所谓“缺陷食品”,是指不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和标准,或者可能存在健康安全隐患的食品。一个专家咨询委员会将负责对相关食品是否存在健康安全隐患、是否属于“缺陷食品”等进行技术评价。 今晨连线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