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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保险公司首获“交强险”经营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5:1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8日获悉,中国保监会依法核准了第一批10家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自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都应当在3个月内前往保监会指定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上“交强险”。“交强险”实施后,原有商业三者险保单尚未到期的,原保单继续有效,期满后再及时续保“交强险”。

  首批获得资格的10家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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