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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即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8:58 天津日报

  本报讯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大力奖励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激发他们不断提高技术技能,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于近日出台。这是本市完善人才政策措施、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办法》明确了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的组织机构、申报条件、评审程序及具体奖励
措施。依据《办法》规定,高技能人才从本市各类用人单位一线岗位的技师、高级技师和技术工人中评选。评选工作坚持德技并重。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从技师、高级技师中评选)和天津市技术能手(从技术工人中评选)分别每三年和每二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各评选表彰100名。获选者市政府授予称号,颁发证书,并在市媒体上公布名单,同时给予物质奖励。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每月享受政府津贴200元;天津市技术能手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获“中华技能大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为促使高技能人才精进技术、不断进步,《办法》还规定,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荣誉证书和津贴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天津市技术能手荣誉证书和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

  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是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据了解,经过多年来的培养,目前本市技能型人才具有相当规模,现有技术工人75.4万,其中高级技师6800人,技师3.1万人。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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