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部门提醒考生不要轻信许诺擅自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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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9:03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6月9日电(记者曹霁阳) 针对近年来高考过后一些考生忽略或没有遵守有关规定,以致错失录取机会的情况,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部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以顺利实现志愿。 在没有接到招生院校填发的《录取通知书》,并在未向招生考试部门确认本人已被录取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信任何院校、任何人的许诺擅自入学,避免因未办理正式录取手
要向招考部门核对《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考生在收到由招生院校填发的《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通过招考部门核准、授权的网站和媒体等渠道核对《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未经这些渠道公布的录取结果无效,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录取通知书进行诈骗。 要提取携带纸档案入学。入学前,考生要到当地(县、区)招考办凭录取通知书提取本人的纸档案,在入学报到时一并上交高校。考生及家长务必要妥善保管、携带考生档案,注意安全,不可丢失、毁坏。 要按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教育部明确规定,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其录取信息将被删除,教育部也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因此,考生一定要按《录取通知书》所规定的报到时间入学,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高校请假并征得同意。 要防止非法中介诈骗。“阳光工程”下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录取原则、监督检查都是公开透明的,广大考生及家长一定要相信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千万不要偏听偏信中介组织,不要被诈骗分子制造的假象所迷惑。如发现异常可疑情况可拨打当地招考部门举报电话,或报告公安机关及时查处。(完) 相关专题:2006年高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