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安确保一线警力不低于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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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9:0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做大做强基层需要有制度保证。省公安厅近日制定下发20条《规定》,明确提出厅机关人员控制在全省总警力1%以内,基层一线实战单位警力不得低于90%。 为保证“不得低于90%”的规定落到实处,省公安厅明确,除了按不低于90%的比例配备一线实战单位外,机关原则上不得借用基层民警帮助工作;市、县(分)局直属实战单位凡设立政工、纪检、监察、后勤等非实战科室的,一律撤并为一个综合科室;农村派出
省公安厅还规定,省、市公安机关按5%比例,每年安排民警到基层所队进行一至两年的锻炼;省、市、县公安机关进人除特殊专业人才外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通过公开职位、条件、程序、竞争选拔进行遴选,在基层工作满3年的民警才有参加遴选资格;同时推行非警务、辅助性岗位雇员制,除执法、涉密岗位外,对技术保障类、行政辅助类、后勤辅助类岗位试行雇员制。(沈宫轩周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