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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走出去”的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0:09 世界知识杂志

  张威

  我国的境外投资始于改革开放后,但真正有规模的发展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截至2005年底,我国对外直接 投资净额累计已超过500亿美元。从行业分布看,大部分的投资流向制造业、采矿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2005 年,对上述行业的投资额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84%。从投资方式看,股本投资、当期利润再投资方式占有较大比重。
其中,股本投资中采用跨国并购方式的比重逐步提高。2005年,通过投资办厂(即绿地投资)方式实现的直接投资额为17.7 亿美元,占股本投资的43.5%,而通过收购、兼并方式实现的直接投资额为23亿美元,占56.5%。从投资的国别( 地区)构成看,亚洲和拉美的发展中国家成为投资重点,2005年,对上述地区的投资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3/4以 上。

  当然,对于“出海”经历较短的大部分中国企业而言,从事跨国经营不可避免地面对种种风险,更需要政府建立完善 的支持、服务、监督和保障体系,为企业更好地开展跨国经营保驾护航。

  为何要“走出去”

  缓解资源压力,稳定

能源供应。为争夺原料和能源而进行的斗争始终存在着,而与之相关的国际直接投资活动也一直 十分活跃。我国能源消费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日趋严重,这不仅可能导致巨大的经济风险,甚至还可能引发政治和国家安全风险 。因此,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缓解我国经济发展的能源压力,确保稳定的能源供应,对于未来较长时期我国经济保持稳 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避贸易摩擦,减轻

人民币升值压力。根据世贸组织的统计,从1995年至2005年,我国已连续11年成为全 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在世贸组织成员发起的反倾销案件中,约1/6是针对我国的。2005年,我国遭遇反倾销 调查51起,为历年最多。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输出、技术输出、品牌输出等方式到有市场潜力的 国家和地区投资办厂,是应对贸易摩擦加剧的有效手段,也有利于企业绕开贸易壁垒,更好地参与全球资源优化配置。今年3 月底,欧盟决定要对中国彩电恢复征收44.6%的反倾销税,但对我们的实际影响并不大,原因之一就在于我国的大型彩电 生产企业厦华、海尔、长虹、创维、康佳、TCL等均已采取海外设厂曲线出口到欧盟的做法,绕开了欧盟的反倾销壁垒。这 充分说明了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意义。近年来,以规避贸易摩擦为目的的对华投资显著增长,因此,鼓励我国企业 “走出去”也有助于缓解当前贸易争端的压力。此外,鼓励企业“走出去”还可能会引起我国资本项目的适度逆差,这将适度 冲销部分经常项目的顺差,间接减轻来自美日等国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释放过剩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已经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由于投资增长 过快,近年来我国形成了大量新增的生产能力,在钢铁、铁合金、电解铝、焦炭、电池、汽车、水泥等行业领域已经出现明显 的产能过剩。此外,家电、纺织、重化工和轻工等行业也存在着生产能力过剩、产品积压、技术设备闲置等问题。受生产能力 过剩的影响,市场供给大于需求,产品价格存在下降的压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利润水平,影响了行业经济效益的 增长,也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而且,不仅国内市场价格竞争不断加剧,出口市场也存在相互压价挤占出口份额的现象,出口 利润不断下降,因此急需寻找新的市场。而通过对外投资,变商品输出为资本输出,在国外投资建厂,建立销售网络和售后服 务网点,带动国产设备、原材料以及半成品出口,有利于释放过剩产能,促进产业和产品出口的健康发展。此外,近年来我国 企业通过跨国并购方式完成的对外投资日益增多,比如,TCL集团从收购欧洲和美国的企业入手,成功实现和汤姆逊公司合 资;联想集团也以12.6亿美元收购了IBM公司个人电脑的全球业务,从而成为全球第三大PC生产商。这种跨国并购方 式的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我国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快速建立海外优势地位,有利于企业在主要市场建立完整的市 场结构,提高比较优势。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获得了在国内“引进来”、“以市场换技术”条件下无法获得的先进技术资源和 市场营销网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也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由此可见,“走出去”对于促进我国产 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也具有重要作用。

  培育跨国企业,增强发展后劲。在当今的世界经济舞台上,跨国公司已成为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主体以及国际贸易 、国际投资和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担者,它们是世界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今世界的国际经济竞争实 质上就是跨国企业间的竞争。相比之下,我国企业在规模、技术水平、国际化经营程度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我国也 需要尽快培育自己的跨国企业,使其在产业技术进步、结构优化、行业布局和海外投资等方面发挥领头雁和主力军的作用。

  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稳定发展。随着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与国家之间、跨国公司之间的联系纵横交错,而国家 安全的内涵则从本土的安全延伸到海外市场、海外资源等方面的安全。一国的安全系数并不完全取决于该国的存在状况(如人 口、版图等)及该国领导人和民众的愿望本身,还取决于与该国利益密切相关的世界市场和资源状况,取决于实现国家安全的 手段,取决于世界大国的政治主张和经济企图,等等。因此,走出国门,充分利用世界市场和资源成为各国发展经济和维护自 身安全的必然选择。△

  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

  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内部条件更加成熟,外部环境也更加宽松。

  内部条件更加成熟,主要表现在经济基础的不断增强以及经营主体的不断扩大上。

  实践表明,发展中国家企业海外投资稳定的较大规模的增长,是建立在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基础之 上的,这与中国当前的经济状况吻合。根据发展经济学理论,当一国人均收入达2000美元时,产业结构将面临调整,那些 产品标准固定、工资成本升高的夕阳产业将被转移到海外。目前,我国沿海部分地区的人均收入已经接近或达到2000美元 。随着我国经济基础不断增强,将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到跨国经营的行列中。

  另外,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逐步成长起来,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体不断壮大。2004年,已有16 家中国企业进入世界500强,49家中国企业进入世界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行列。以海尔、华为等为代表的一批优势企 业正在发展成为集境内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跨国企业。

  与此同时,企业“走出去”的外部环境也更加宽松:

  其一,资源全球化配置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资源全球化配置已经成为企业提升竞争力 的重要手段和主要的发展目标,同时,这也为一些经济基础较好的发展中国家利用国外资源和全球市场、发挥“后发优势”提 供了良好的机遇。其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优势主要体现在“走出去”上。入世后,我国既要履行义务也要享受权利,其区 别在于,应履行的义务主要体现在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上,而应享受的权利则主要体现在“走出去”上,以获得市场进入机 会、开展跨国经营的平等待遇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等。具体包括: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享有 “普惠制”待遇及其他给予发展中成员的特殊照顾,享有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的权利,享有在多边 贸易体制中“参政议政”的权利,等等。由此可见,入世后我国企业所获得的权利和机遇主要体现在国外,体现在外国向中国 的产品、服务和投资更大程度地开放市场和实行国民待遇方面,而企业只有“走出去”了,才能更充分地享受这些权利,获得 发展机遇。△

  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

  现阶段,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内部风险主要包括投资决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分散化经营和恶性竞争风 险等。

  投资决策风险企业因缺乏对海外投资环境、投资项目的有效风险评估,致使海外投资存在一定盲目性,从而可能出现 风险。目前,国内缺乏专门的海外投资风险评估机构以帮助海外投资企业分析和评估海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企业本身受信息 渠道、自身评价或判断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很难正确判断某项目在国外是否具有发展前景。由于部分海外投资企业对投资项 目的前期调查不充分、不科学,从而导致项目投资后经营亏损。

  经营管理风险近年来,我国企业跨国经营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很落后。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海 外企业中盈利的占55%,其中多为非生产性企业;收支平衡的占28%;亏损的占17%,而且以生产性企业居多。我国企 业缺少跨国经营管理的经验,管理体制尚不适应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往往使得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遭遇意想不到的风险 ,这在国有企业中更为明显。从管理体制上看,一些境外国有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所有者代表监管不到位,存 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在实施跨国经营决策时,缺乏风险意识和风险制约机制,在投资项目、环境分析、地点选择、 合作伙伴选择、经营策略的制定与执行等方面,都缺乏足够的科学论证,因而往往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受到严重 侵蚀。“中航油”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从管理人才的培养来看,我国企业也缺乏一整套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要的人力资源管 理机制。许多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还没有建立起现代化的人力资本观念,对人才资源管理的认识仍旧停留在人事制度管理的层 次上,导致外派人员专业能力和积极性都不高,远远不能适应当今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

  分散化经营与恶性竞争风险我国设立的境外企业分散化经营现象严重,使得企业不但无法在资本、技术、市场、信息 以及生产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与互补,甚至反而会引发越来越严重的内部过度竞争。这说明这些企业投资母体之间缺乏联系和 合作。另一方面,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趋势下,跨国企业都以兼并或建立策略联盟作为发展手段以实现规模效应,而我国企业显 然尚未跟上这种跨国经营的潮流。由于我国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至今依然存在着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使 得海外的国有企业分支公司即使在业务上有相似和交叉之处,也难以进行有效的合作和信息交流。国有企业自身机制与国际上 跨国公司的通行体制存在较大差距,限制、束缚了海外企业的经营活力和经营理念,使海外中资企业难以像跨国公司的子公司 那样以各种手段进行兼并和联盟经营。在同一项目的竞争中,我国企业间往往出现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的局面,难以建立起战 略联盟,这也从内部进一步增大了企业跨国经营的风险。

  至于企业“走出去”可能遭遇的外部风险,目前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政治风险主要指战争、内乱等投资国政治环境的动荡、权力阶层的更迭及恐怖主义危险等。此外,政治风险还包括投 资国政策是否具有连续性等内容。从国际投资的角度看,产业政策的改变、对外资鼓励条件和优惠措施的调整等都可能对企业 海外投资决策和收益产生较大影响。因而,政治风险往往成为企业海外投资决策过程中须首先考虑的问题。

  金融风险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在拉美和亚洲的金融危机表明,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金融风险在不断增强。利率 、

汇率、股价等不仅受到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而且更多地受到心理预期、市场信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往往给企业经营 带来较大的风险。此外,金融风险还包括企业海外融资风险。由于目前我国大多数海外投资企业的自身资产、资金有限,国际 知名度不够,信誉程度不够,因而也存在着融资难的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海外投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产品市场开拓、资金运作、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等方面面临的风险。由于 我国大多数的境外投资企业都缺少国际化经营的经验,不熟悉目标市场的特性,不了解消费需求的变化,因而,市场产品投放 与促销的失误机率较高,容易导致市场风险。

  关联风险海外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或合资企业的对方发生重大风险,从而波及母公司,给母公司的经营带来关联性风险 。

  除此之外,企业开展跨国经营还可能面临知识产权侵权、劳工纠纷等其他类型的风险。由于各国的经济环境、政治体 制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因而,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做出决策是十分重要的。

  此外,我国企业从事跨国经营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风险是,随着发达国家在资源等各个领域为保护既得利益而进行的竞 争不断加剧,我国企业海外发展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也不断增强,这种压力与在国内开展经营活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同发达国 家的跨国公司相比,我国企业的实力存在明显的差距,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走出去”的企业所面临的生存风险大大增强 了。因此,迫切需要在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同时,加大政府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

  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从宏观层面看,我国的对外投资立法相对滞后,政策透明 度有待提高。“重审批、轻服务”的现象依然存在,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同时,我国现行的管理政策还有很多 不适应对外投资的快速发展,国内资本市场不完善也给企业融资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从微观层面看,大部分企业进行跨国经营 的战略尚不明确,作为对外投资的主体,大部分国有企业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适于开展跨国经营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本身就是企 业跨国经营活动中巨大的风险隐患。此外,从事跨国经营的复合型人才缺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进程。鉴于此 ,必须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

  必须认识到我国的“走出去”战略是在国家和企业经济实力有限、金融监管还很薄弱、企业治理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 下进行的。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是立即实行全面的投资自由化政策,目前仍处于有限度、有政策指导 的放松企业境外投资活动的阶段。因此,要从保障国家经济和资源安全的角度出发,加强对企业“走出去”整体的产业和区域 布局规划。从增强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入手,确定对外投资的鼓励行业和地区,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要提高海外投 资项目审批的科学性,加强对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和区域分布的管理,鼓励管理规范、有竞争力的企业对外投资,避免盲目跟风 和恶性竞争。在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同时,要加强政府的监督与管理职能,促进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不断完善对外投资统 计制度和海外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科学管理外汇的使用和回收,维护经营秩序和我国企业整体商誉和形象。要妥善处理减少对 正常投资的限制与防止资本外逃之间的关系,做到既加强管理,又不过分干预。

  建立完善的支持和服务体系。

  首先要加大支持力度。应尽快建立海外投资风险基金,降低企业风险。目前,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都建立了海 外投资损失准备金制度。以日本为例,其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建立,对企业海外投资所遭受的损失在一 定范围内提供补偿,尤其是那些遭遇自然灾害、战争等问题的企业可获得较高比例的补偿,参与建立准备金的企业还可以提取 一定比例的准备金用于海外再投资。此外,还应充分发挥银行、信用保险公司及各项财政、金融支持手段的作用,对企业开展 跨国经营活动提供支持。对于那些在海外开发战略性资源、获取先进技术、开拓高风险市场等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企业,还应 考虑给予减免税的优惠政策,间接提供支持。目前,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都有类似的优惠措施。

  其次要健全服务和保障体系。应加快建立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发展的法律体系,加快改革境外投资外汇管理体制、投 融资管理体制,适当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促进对外投资的政府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企 业海外投资的信息服务和投资国别、产业的指导。筹建海外投资信息中心,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商务部正在积极通过“企业主 导,政府推动”兴建海外投资合作区,目的在于鼓励企业从“单兵作战”转为“集团出海”,从而带动更多的企业“走出去” ,形成中国军团,增强整体竞争力。

  积极扩大政府间合作。

  目前,我国已经和10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70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这些协定 一方面可以增加来华的外国投资者的安全感,避免和消除对跨国纳税人的重复征税,同时也对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一定的安 全保障。

  最后,还要加快培养我国的跨国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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