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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维护国外合法权益的福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0:10 世界知识杂志

  梁宝山(本刊特约评论员)

  我国政府从东帝汶撤离侨民是继从所罗门撤侨后的又一次重大撤侨行动。我国政府得到侨民在国外遇到危难的消息后 ,及时采取护侨或撤侨措施,反应迅速,决策果断,组织有序,措施到位,执行有力,成效显著,突显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体现了政府珍惜和爱护每一名侨胞的生命的决心,得到了受难同胞
、世界各地 华人华侨和国内外社会舆论和媒体的好评。在整个护侨和撤侨过程中,上至国家和政府高层领导,下到有关政府机关和驻外使 领馆都给予高度重视,各部门主动积极协调配合,各方面参与护侨和撤侨的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尽最大努力保护海外侨胞的人 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保证了护侨和撤侨工作的成功。这是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维护其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福音。

  领事保护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在国际法和国际条约允许的范围内,使得受到国际不法行为损害的国家利益及公民的人 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通过引导和协调各方面共同努力,尽量预防和减少领事保护案件的发生,以有利于公民在国外长 期生存、经营和发展,有利于促进中国人民和居住国人民互利互惠的合作和友谊,有利于促进中国与有关国家通过合作实现互 利共赢和共同发展,为构建一个和平共处、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和谐世界的战略目标服务。

  最近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增设了领事保护处,专门负责处理国外的领事保护事件。我深信,他们会不断总结经验,改进 工作,把我国的领事保护工作做得更好。可以预期,中国公民和法人今后可以从外交部网站或者其他媒体渠道得到更多的关于 进行国际交往应遵循的规则、法律和程序的知识,更及时的国外风险预警信息,更实用的安全旅行咨询,更及时有效的领事服 务和领事协助,在需要时能及时得到政府有力的领事保护。中国公民和法人应根据自身的条件、能力、资金和财力情况,在走 出国门之前积极做好充分准备,在国家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国际交往通行的规则、惯例和程序,勇敢地走出国门,走 向世界,参与国际交流和合作;在国外遇到困难和危险时,及时向就近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求助。

  (外交部领事司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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