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霸争市场雇凶伤胞妹 亳州市场一害王志华昨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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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1: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昨日上午,长期暴力垄断控制亳州市渔业市场的王志华(又名王左子)等14人团伙犯罪案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亳州中院继审理李伟等31人、王永林等28人团伙犯罪案后,审理的又一社会影响较大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被告人王志华,回族,系亳州市谯城区人。起诉书以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三项罪名对该团伙进行指控。自2000年至2003年期间,王志华为达到控制鱼价、垄断经
1999年9月8日晚,王志华为独霸渔业市场,排挤与其同行竞争的胞妹王某某,王志华花2万元作为雇凶的费用,安排被告人古振江找人对其妹进行伤害,致其小腿肌腱被砍断。 王志华在探知谯城区赵桥集鱼贩张某经常到阜阳拉鱼,而未到他的鱼行进鱼时,于2001年农历十二月初三伙同王双印、古振江3人,来到张某在赵桥的住处对其进行殴打,并用脚将其跺入河中。第二天,在鱼行内又再次对张某进行威胁,迫使张某当街跪地求饶,从此只得从王志华鱼行进鱼销售。(晨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