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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措施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1: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宏)记者昨日从全市医院管理活动暨医改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采取重新核查持证的医疗机构、严格考核急救站急救能力、建立信用档案制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

  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

  该局将对各区县审批的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准入标准》进行核查,严格医疗机构准入关。对已经批准的医疗机构,将重新核查其房屋、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本设备情况和诊疗科目、规章制度、技术操作、人员资质情况,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屡查不改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

  建立医疗机构信用档案制

  该局将通过与医疗机构签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建立医疗机构执业信用档案、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实施执业资格动态管理、推行责任追究制等方式,加强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机制。为各医疗机构建立信用档案,正式将超范围行医、违规设置病区、违法使用无资质人员从事医疗工作以及群众举报的其他问题等载入各自信用档案,并将运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加强督导,重点加强对肝病科、性病科、口腔科、医疗美容、妇产科的准入及市场监管。

  完善急救医疗体系建设

  市卫生局将加强急救队伍建设,纠正在急救急诊人员上临时凑和、随意调、应付上级检查等做法,要求各急救分站确保急救急诊队伍的稳定、人员配足、技术力量配置合理,同时将利用院前医疗急救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岗位技术培训,达不到急救能力者不得上岗,并对各急救分站的急救能力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监管,对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急救医疗质量无法保证的急救分站坚决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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