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非法携管制刀具进公共场所要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1:49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谢俊报道:6月2日,公安部通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从6月开始集中对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 弹药、管制刀具进行为期4个月的专项打击行动。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具体行动方案出台,打击行动将从6月16 日展开。其中,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员,发现后要当场予以收缴并从重处罚。携带者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处 以10日以下拘留。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