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缺陷食品” 沪推出“召回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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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2:55 法制晚报 | |||||||||
严防“缺陷食品” 沪推出“召回令” 拒不执行者将从重处罚 新华社上海6月9日电(记者 俞丽虹)从8月1日起,上海将对“缺陷食品”实行召回制度,拒不执行“召回令”的企业有可能被依法从重处罚。
据了解,进入上海市场或已向消费者销售的“缺陷食品”,都将被纳入实施召回的范围。召回的方式则分为生产经营者“主动召回”和政府监管部门“责令召回”两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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