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解决工资报酬争议 7月起民工将有"工资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3:1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建委获悉,自2006年7月1日起,南京将在全市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计酬手册就如同给每一位民工发了一张“工资身份证”。

  面对诸多民工工资纠纷,举证难成了民工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的重要原因,此次计酬手册制度就是要对症下药。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劳动计酬手册由农民工本人保管,与劳动合同配套使用,一人一合同一手册,由用工企业定时记录,每月至少记录一次,载明出
勤、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劳动培训等情况,作为农民工维权时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发放情况的有效凭证。用工企业未实行劳动计酬手册的,发生工资报酬争议的,将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要求,今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督促建筑业企业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并结合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开展针对手册填报情况的专项检查和管理工作,将手册的填报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检内容。各级工会组织负责推动劳动计酬手册制度的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工会组织要督促本企业建立和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支持被侵权的农民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