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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泊位将分类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4:5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6月8日讯(记者刘建通讯员周江波栾心龙)记者今天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加强停车场管理,缓解停车难压力,交警支队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内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近期将对全市的收费公共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分类管理,各停车泊位将根据区域和紧张程度在收费上有所区别。

  停车泊位实行分类管理后,停车场的类别将按所处区域来确定。经过市公安局停车
场管理办公室审批取得《公共停车场开办证》、《临时停车场许可证》的收费公共停车场,于6月10日起至6月20日,携带书面申请和有关证件到市公安局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以确定类别。未经审批或者新建、新增的收费公共停车场于6月20日后到市公安局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以确定收费类别。确定了收费类别的将向社会公示。

  目前本市停车泊位执行的是白天每小时1.5元,晚上每小时3元的标准。停车场所今后将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地域和泊位紧张程度,停车场所的类别会不一样,不同类别的停车场将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将由物价部门确定后对外公布。目前停车场确定类别的工作即将开始,请停车场工作人员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市公安局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的地址是东海西路7号910室,联系电话为83097220,联系人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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