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杀人犯今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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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5:0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高志海)24岁的黑龙江省农民闫树森,21岁的河南省农民王建忠、25岁的河南省农民赵钤、22岁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民孙世忠,几个人虽然年纪轻轻,却都犯下了抢劫杀人的重罪。今天,市第二中级法院对闫树森等一批抢劫杀人重犯执行了死刑。 2004年4月7日,闫树森、王建忠伙同他人在朝阳区一市场附近骗租陈某驾驶的松花江牌面包车。途中,4名歹徒用绳索、胶带将陈捆绑并预谋杀害,闫树森、王建忠等将陈某沉
今天被执行死刑的还有杀人抢车的罪犯赵钤、抢劫杀人的罪犯孙世忠。J1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