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手指案七凶徒收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5: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终审裁定:七被告被分别判刑1年6个月到5年 本报中山讯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月19日对曾经哄动一时的南方某报记者温某被砍手指案作出终审裁定:农某等七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到5年不等的刑期。 法院经审理查明,白冰(在逃)因男友温某不与自己登记结婚而怀恨在心,伺机报
去年4月下旬,彭某伙同王某、朱某等人到温的住处进行踩点。5月17日,朱某携带作案工具带领雷某、农某等四人前往中山。18日上午10时许,四人用事先备好的钥匙开门进入温某居住的地方,将温某捆绑,朱某持菜刀将温某的双手多处划伤,并将其右手食指、中指切断带走。作案后四人分头逃离现场,并将作案工具抛弃。当天下午,朱某将断指及钥匙交给彭某。当晚,彭某在收到白冰给的人民币4万元酬金后,支付给朱某人民币3.4万元。 案发后,部分网民认为温某手指被砍是因为他过去采写过一些负面稿件,引致歹徒有意报复。案件引起了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中山公安机关迅速成立“5·18”故意伤害案专案组,开展破案工作。去年5月25日至29日,七名涉案犯罪嫌疑人陆续被警方抓获,案件由此告破,被定为因感情纠葛雇凶伤人的普通刑事案件。 今年3月,中山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农某等七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6个月到5年不等的刑期,农某、王某、朱某等三人不服提出上诉。中山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农某等三人上诉所提,经查均据理不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主谋白冰仍在逃,参与策划故意伤害案的白冰前夫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忠善)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