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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5日起出租车加收一元燃油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7:2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京6月9日消息(记者姚东明) 记者从南京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南京市决定出台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措施,以缓解燃油价格持续上涨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压力,维护社会稳定。从本月15日起,乘客每乘坐一次出租车多支付1元燃油附加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从5月24日起,南京又调整了成品油价格,93号汽油每升已达4.83元。去年九月南京调整出租汽车价格,核定出租车营运成本时的
93号汽油价格为3.86元/升,至今已上升了0.97元/升。按照出租汽车日行驶里程320公里,每百公里耗油10升计算,出租汽车每月增加燃油成本931元,已超出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实际承受能力。

  此次出台收取燃油附加费主要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宣传中明确,对城市出租车司机因油价上涨产生的增支,主要通过调整运价、征收燃油附加费、减少收费等措施消化。江苏省物价局五月二十四日下发了“关于城市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对出租车经营者因燃油价格上涨导致营运成本增加的一种经济补偿,是运价的一部分,是政府价格调控的临时性措施。省物价局已授权各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燃油市场价格变化,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

  南京市物价局于3月份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应对油价上涨问题的出租汽车价格预案》,提出了征收燃油附加费、提高车公里租价、缩短起步里程等三个方案。从近两次燃油调整的情况看,调整的幅度大、时间间隔短,征收燃油附加费是较为合适的方案,可以马上启动。

  据介绍,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具体方案是:

  1、在现行出租车价格基础上,乘客每乘坐一次出租车多支付1元燃油附加费。

  2、燃油附加费实行“表外加收”,出具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票据。

  3、以93号汽油4.66元/升为临界点,油价6个月内持续高于4.66元/升,按规定程序将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6个月内回落到4.66元/升以下,取消燃油附加费(4.66元为按去年核定成本时93号汽油3.86元/升为基数,出租车驾驶员每车每月增支接近800元时的汽油价格)。

  4、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于6月15日起开始执行。按理论计算,收取燃油附加费以后,出租车每车每月可增加收入1200元。考虑调价后实载率会有所下降,每车每月实际增加收入预计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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