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旅游办事处"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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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1:55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李宝花 昨天晨报刊出《“午夜凶铃”惊醒50户居民》一文,披露一个假冒浙江旅游局上海办事处的机构,在深夜电话骚扰50余户居民,影响恶劣。对此,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昨天发出提醒,所谓的“旅行社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络处”及“旅游局办事处”均没有旅游经营资质,难以保障游客的利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旅行社不得设立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络处等办事机构”。目前一些境外和外地的旅行社为招揽游客,且不肯以合法的方式在沪注册经营,而以“旅游办事处”的形式从事经营。一些市民和企业不明真相,与其达成了旅游协议,一旦发生事故、纠纷时常常投诉无门。此外,一些外地旅游景点、景区、度假村和自称为“某某旅游局上海办事处”的单位,也在上海招揽游客,由于它们不具备旅行社资质,一旦游客报名前往,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市旅游行业协会提醒说,外出旅游一定要挑选有资质的旅行社,如发现“旅行社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络处”揽客,可打市旅游质量投诉电话64393615或12318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电话举报,一旦举报核对查实,有关部门将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