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首付调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2:3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王娟)6月19日起,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不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说,自19日起,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也就是说,此类购房者首付比
该中心强调,昨日有媒体报道“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住宅,首付比例将提高到三成”和“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都有误。前者应该是“不含”,后者的准确说法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