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车一年交通违法上千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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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3:32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为规范交警驾驶行为,交警总队继2002年严查军警车后,首次公布了8条内部禁令,并公布两部电话请市民监督:63753041和62599900。 8条禁令是:违法超车;不按规定停车,特别是在重要城市窗口和易堵路段违法停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闯红灯、压黄线、驾车吸烟;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违反警灯、警报器使用规定;不系安全带驾车;在禁鸣区鸣笛。
若违反上述禁令之一,将据违法程度轻重,处以取消驾驶资格、所在单位写书面检查等处罚,交警本人甚至将面临关禁闭。 交警总队透露,仅去年一年,全市包括军警、公检法司、国安、市级政府部门的“特权车”,交通违法事件逾1000件。其中,700余起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据介绍,争道抢行、越线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违规鸣号等几种交通违法行为占较大比例。 记者 涂静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