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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重拳构筑校园安全“屏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3:58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6月9日讯(记者 殷玉国 通讯员 滕世雷 张瑜)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全省公安机关将联合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严打涉校违法犯罪的活动,在9月底前统一全省接送学生校车标志,多举措构筑校园安全“屏障”。

  定期公布校园治安问题

  6月底前,山东公安部门将组织对辖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大排查,逐个学校、逐个幼儿园进行安全评估,摸清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要全面建立“两公示、一监督”制度,即: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法制副校长和社区民警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定期公布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问题,聘请师生和家长担任校园安全监督员,对公安机关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统一接送学生校车标志

  9月底前,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按照全省要求统一校车标志。据了解,该标识的发放范围为:全省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自备或长期租用(租用期一年以上),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7座(含)以上符合要求的载客汽车。

  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达到安全技术检测要求,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检验合格;校车驾驶人须驾驶校车所属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并连续三年在每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均未达12分,且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中负次要以上责任的记录。有条件的地方要对校车的通行和停靠提供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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