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飞身夺下“汽油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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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4:0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陈佳裕/林良标/通讯员李火碰文/图 本报讯4个用啤酒瓶自制的汽油弹,眼看就要被点着爆炸,一名民警扑向前去,一手夺下“汽油弹”,一手把困在房间的工人推出门外。8日上午,这一幕发生在泉州江南某鞋厂厂区。昨日鲤城警方审查证实,这是一起员工违反厂规不满处理结果,企图点燃自制汽油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事件。犯罪嫌疑人罗某生已被刑拘。
今年28岁的陈伯唯是江南派出所的一名社区民警,事发时他正在附近居民区入户查访。“打火机已经击火,哪怕迟一秒钟,当时在场的人都将十分危险。”他说道:地上放着3个啤酒瓶,一个小个子手上抓着一瓶,瓶口朝下,空气中满是刺鼻的汽油味。那小个子刚好掏出打火机,并打着移向瓶口。陈伯唯立刻明白小个子想干什么。他闯了上去瞅准啤酒瓶一手夺下,一手把被逼到墙角的4个人往门外推。见只有一名民警,小个子又俯下身想拿地上的瓶子,陈伯唯转过身将他扑倒,并顺势夺下打火机…… 昨日记者向厂里和办案民警了解,得知原来罗某生违反厂规被扣钱,便自制4个汽油弹要挟厂方。据他的工友反映,他到这家厂上班18天,旷工两次共3天,依厂规扣款60元。罗于是想辞工,但拒不受罚。 派出所办案民警说,罗某生想辞工是他的权利,如果不接受罚款可向劳务站投诉。他用自制汽油弹方式要挟厂方,已经构成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