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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拒发准考证 女生无缘高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5:0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田雨杰李杰宁峰)当百万学生走出考场开始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西安群星中学高三女生黎萍(化名)却只能为未能进考场而频频落泪。“准考证都办好了,学校就是不给我发!”

  6月6日下午,群星中学校长曹文渊接受采访时称,按照相关规定,学生旷课一周,按自动退学处理。黎萍整整一学期未到校上课,也未到学校办理休学保留学籍的相关手续,
且拖欠学费1380元,学校已经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了她的学籍,所以她没有高考资格。至于学校给黎萍办理准考证,那是给黎萍留了“挽回的余地”,“如果她早些来承认错误,补交费用,还是可以正常考试。但现在已经没有缓和的余地。”

  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新闻发言人郝春槐接受采访时表示,招生办发放准考证时,是根据学校提供的资料审查确定的。但学校如果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取消学生学籍,学生仍然不能参加高考。

  陕西志辰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凯文认为,既然区县招考办已经为黎萍办理了准考证,这说明黎萍已经通过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有资格参加高考。学校只是准考证代办方。虽然黎萍的旷课行为可按自动退学处理,但从学校默许黎萍参加体检、英语听力考试的态度看,学校实际上依然承认黎萍是该校学生;因此,即便考生资格有问题,学校也应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无权自行剥夺学生的考试资格,否则就属于侵权。

  对校方的做法,黎萍的父亲日前表示难以接受,“将到学校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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