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不得随便做器官移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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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7:3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倪秀萍)为器官移植设“准入制”的业内呼声终于有了官方消息——昨天省卫生厅对外公布,目前正在组织制定《江苏省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在《规划》出台前,从7月1日起,我省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申请登记。 肝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目前,我省医疗界开展的各种器官移植越来越多,
昨天,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厅正组织制定《江苏省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将对全省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合理布局,严格实行技术准入。今后,不在规划之列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 针对目前过渡阶段,该厅要求,今年3月16日前未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在未经申请批准前,一律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已开展的要立即停止;3月16日前已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在7月15日前,向该厅申请登记。在上述时间内未提出登记申请或9月30日前该厅未予登记的,一律停止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