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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首批销售公司出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董天刚)昨日,国家保监会公布了首批可以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据悉,首批公布的10家公司中,有8家在四川省内设有分支机构,7月1日起,车主可以到这10家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根据国务院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
和拖拉机,都应当在3个月内前往保监会指定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上“交强险”,并在车上贴一个保险标志。据了解,近期保监会将对外公布具体投保流程。记者昨日从人保、平安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获悉,目前他们已经做好了销售“交强险”的前期准备,还专门成立了相关的职能部门。本月15日,各家公司的“交强险”条款费率就将出台。另据了解,目前国内已经开业的21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已经全部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了交强险资格申请。目前,保监会正在对另外11家保险公司进行交强险业务的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部分交强险销售公司名单

  (四川省内有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内暂无机构)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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