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要考核节能有优惠 武汉部署节能降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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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9:11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陆涛)昨日,我省召开节能降耗电视电话会议,首次将节能降耗纳入目标管理。副省长任世茂作部署,武汉钢铁公司等单位介绍了节能降耗经验。 会后,我市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提出加快“四项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三方面”优惠政策措施,促进节能工作快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四项制度”包括:完善和严格执行高能耗劣势企业淘汰制度、主要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审批制度及综合能耗公报制度等。 “节能优惠”政策涉及:对支持节能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推动企业不断推出技术先进、质量稳定、价格适中的节能产品;鼓励终端消费者采用节能产品的优惠政策;以及推动产学研结合,使科研院所的节能科研成果能够尽快转化成产业的鼓励政策等。 今年我市要实现万元GDP能耗下降4%的目标,“十一五”期末要实现万元GDP能耗下降20%%,关键是抓好工业战线、尤其是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据悉,目前我国每百万元GDP产值所消耗的水、电、气、油、煤是美国的4倍、日本的9倍。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超过北京、上海1.9倍和2.2 倍。当前,我市原煤、石油主要依赖于外购,电力80%由外网提供,能源自给率低,工业生产受能源瓶颈制约明显。 市长助理万勇在会上强调,搞好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既是政府重要工作,也是企业发展需要;既具长远意义,更具现实紧迫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