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纳税人邮寄个税完税证明(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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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9: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专用 信封。(记者魏影摄) 本报讯(记者魏影)昨日,西安市邮政局与西安市地税局正式签订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寄递协议,这是西安市首批采取“税务机关开具,委托邮政部门送达”的方式将
今年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邮政局联合下发了文件,提出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使用邮政函件方式寄递完税证明工作”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邮政局的文件精神,5月份陕西地方税务局、陕西省邮政局又联合下发文件,明确我省暂定在西安、宝鸡和渭南市实行以邮政函件方式向纳税人寄递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为确保《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安全、准确、及时的寄递到纳税人手中,西安市邮政局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对数据的处理、打印质量、封装规格、邮寄要求、投递跟踪、退信处理等各个业务环节进行了专门部署,制定了详尽的业务流程,确保了整个邮寄渠道的畅通无阻。预计,七八月份,首批5万件面向市内部分符合条件试点企业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将开始寄出,并根据形式需要和各方面条件的不断完善、具备,在全市大范围开展《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