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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门是民工,出门成保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0:08 沈阳晚报

  

进门是民工,出门成保安
民工试穿保安服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是警察专用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买卖、穿着和佩戴。然而,在大东区小什字街附近,警灯、警服、警用器械等物竟公开买卖。

  小门市里警用器械挺全

  6月9日下午3时许,记者接到读者举报后,赶到大东区小什字街附近。这里的一家小门市房很不起眼,可里面却大有“内容”:柜台内摆着警服、警灯、保安服等。

  “有警用肩章吗?”记者佯装成购买者。“太有啦,那算啥呀!我这有全套警用装备,包你满意!”女老板见有顾客上门,立刻弯腰从桌下掏出一个大黑塑料袋,打开倒在桌上,“警服、警徽、警用肩章、警用钱夹……你随便挑吧!”

  “老板,我来拿货,都备齐了吧?”这时,两个20多岁的男青年走进店里。“来,你上次要的长短片刀、枪套枪模、子弹都给你备齐啦!”双方交钱验货后,女老板得意地数着手中的钱。三个民工变成“保安”

  在门市里,记者现场目击到三名附近工地上的民工没提供任何手续,来此店试穿、购买保安服的全过程:“老板,我们每人要一套保安服。”三名民工走进店里,见有生意,女老板热心接待了他们。三人当场开始试穿起保安服,“有没有大号的?我的这个穿着不合身。”其中一名高个儿民工说,“有啊!你等会儿,我给你上库房拿去。”

  “大哥,你买保安服有什么用啊?”记者问道。“实话告诉你,买这衣服就是为了能在工地冒充保安!没啥事还能骗俩小钱花花。”说着,高个儿民工竟笑出声来。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三个民工每人交给女老板100元钱后,身穿保安服,大摇大摆地走出商店。

  发现违规者请及时举报

  省公安厅提醒广大群众,任何人都不能随便生产警服和警用器材。除了警察以外,任何人不得随便穿警服,更不能穿着容易与警服混淆的衣服。凡是随便使用、生产、买卖警服和警用装备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强制收缴和处罚。省公安机关继续开展警服和警用装备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024-86856669。本报记者唐葵阳

  实习生苏茜摄影傅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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