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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者被二房东骗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4:07 海峡网-厦门晚报

  律师说,租房时一定要看房东的房产证

  本报讯(记者 郑两兴)“二房东趁租期快到时将房子转租出去,收了租金立即把房子退给房东后便跑了。”近日,多位读者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自己租房时被二房东欺骗了。

  高小姐说,6月1日,黄某将湖东路46号701室内其中一间转租给她,与她签了租房合同3天后,便将房子偷偷退给房东,叫人把家里的家具都搬走后就失踪了。高小姐被骗了1000多元的房租和中介费。

  高小姐后来从房东那了解到,黄某与房东签的租房合同于月底便到期了,但当时将房子转租给她时并没有和她说。房东说,他并没有收高小姐的租金及押金,让高小姐搬出去。

  而有些租房者将整套房子租下时,甚至不知道对方只是二房东。陈女士在禾祥东路租下一套房子,房租1500元。根据规定押了1500元,并交了3个月的房租。没想到过了几天,一位自称房东的人过来收房子。这时她才知道,租给她房子的人并不是房子所有者。这位二房东趁自己租期将满,委托房屋中介又将房子出租,骗走陈女士6000元租金后便失踪了,连当初交给房东的押金也不要。

  陈女士和高小姐等人当时通过中介租房时,并没有查看对方的房产证或与房东签的租房合同。对此,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吕律师说,如果黄某与房东当初签的租房合同中有注明“允许转租”的话,高小姐仍有权继续使用房子,反之不行。中介未审核中介标的物(房子)的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提醒说,租房时首先要看对方的房产证,如果是转租,要看二房东与房东签的租房合同中是否允许转租。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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