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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所有民办公助学校必须做到“四独立”。这就意味着哈尔滨市68所依托于公办学校的“民办公助”学校今年面临全面规范管理———民办公助校能顺利“断奶”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1:36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慕海燕薛明

  “名校的分校(也称民办公助校)今年要改制了,要和名校‘一刀两断’!”在今年的招生季节,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规定严肃规范“民办公助”学校的消息,让很多学生家长“相当紧张”。划分出来的分校还归不归名校管了?任职教师还是不是名校的老师了?这直接决定着一些有择校愿望家长的选择。在哈尔滨市某机关工作的郭女士说,我花钱给孩子
择校,图的就是名校的师资和管理,如果真的“一刀两断”了,这份钱花得岂不是冤枉?

  尽管对于收费的名校分校,很多人常常甩出“乱收费”三个字定论,但当听说真的要与名校剥离的消息后,却又大喊“破坏了优质教育资源”。近日哈尔滨市已有初中的“民办公助”学校开始招生工作,报名现场依旧火爆,《意见》的相关规定丝毫没有影响到家长择校的热情。必须承认,每年招生季节,名校分校的报名都是如此,这个缴纳高费的机会也常常是需要熟人引荐和领导批条的,足见现阶段名校的分校存在的必要性。

  据了解,哈尔滨市已经停止审批依托名校的民办公助学校,并开始对现有的68所民办公助学校进行改造。随着目前优质公办校逐年扩大,民办公助校将面临着大洗牌。“ 民办公助”不同于“校中校”一直以来,名校里有个“校中校”的概念在市民头脑中已经根深蒂固:小学、初中名校按学区招生不收费,“校中校”是各名校用来创收的工具。其实这种连一些学校的校长、老师也常常挂在嘴边上的“校中校”称谓并不准确,近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王永峙为记者详解了“校中校”与“民办公助学校”的区别。

  王处长说,“校中校”是教育部明令严格取缔的。所谓的“校中校”其实就是一所学校同时挂两块牌匾,一个是公办校,一个是民办校,学校的领导班子、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全部都是一套。通俗地说,就是民办收费的那部分学生,在侵占公办校学生的教育资源,造成了教育的不平衡。而“民办公助校”则是教育部及《民办教育促进法》所允许的一种办学形式,民办公助学校实行严格的“四独立”:独立法人,独立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市教育局有关人员强调,哈尔滨市早已不存在所谓的“校中校”,市民常说的“校中校”,其实是对“民办公助校”的一种误称。

  哈尔滨市“民办公助校”之所以被误称为“校中校”,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哈尔滨市现有的68所“民办公助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中,真正能做到“四独立”要求的只占少数,多数“民办公助校”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不规范的问题,残留着“校中校”的影子。

  几年来,经过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范管理,哈尔滨市名校分校的情况已大为好转。在今年招生工作开始之前,教育部等七部门下发的《意见》要求“民办公助”必须“断奶”独立。据了解,哈尔滨市也将根据教育部的精神下发具体的整改意见。王永峙处长介绍,教育行政部门出台这一规定,其目的就是把现在还不规范的“民办公助校”,最终都过渡到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教育部要求的规范的民办学校行列。“民办公助”校,生存十年家长认可尽管国家和地方都在大力地整顿“民办公助”学校的办学行为,并将这项工作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一个主要项目来严管,但是已经生存了十年的“民办公助”已经完全被市民接受和认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学生家长听说“剥离”“断奶”消息后,都皱起了眉头。虽然哈尔滨市规范民办公助学校的具体做法尚未出台,但一些初中的民办公助校近日仍开始了每年一度的招生工作,报名场面依旧火爆。辗转于多所名校分校之间,排队报名、接受考核、企盼通知的家长和孩子,已成为哈尔滨初夏的“一道风景”。刚刚完成这项工作的李女士对记者讲,最近她带着儿子到哈工大附中和秋实中学两所学校报名,并参加考核,两个学校都说如果通过考核,学校会通知家长,到时来交学费就行。可是两所学校都没有和她再联系。“这就说明我儿子的成绩两所学校都不满意,我们准备好了的24000元学费,想交人家都不要。我们只能进小学对口的初中了。现在的民办公助校就是这么牛,可是没办法,大家都知道民办公助学校师资好,生源好,升学率高,这就是现状。”李女士无奈地说。

  目前在哈尔滨市,名校和它所办的民办公助校,能做到“独立人事管理”的几乎没有,都是用其公办校的师资。同时由于民办公助校是收费招生,升学率直接决定着招生情况,招生情况直接决定着经济收入,于是很多公办校都将“好老师”派往“民办公助”一方任教。这样“民办公助”学校就形成了良性循环,也越来越被学生家长认可。独立之后师资以聘任形式“共享”“我们为孩子花钱择校,图的就是‘名校’的师资,就是花钱买优质教育,如果把‘名校’师资与‘民办公助校’剥离了,我们的钱花得岂不是冤枉?”教育部在做出规范“民办公助校”管理规定后,听到最多的就是来自学生家长们的怨声。为此王处长表示,家长们的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的确,目前哈尔滨市的民办公助校都是依托于各区的“名校”建立的,其招生也是打着“名校师资”的牌子进行的,这种做法是不规范的。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民办公助学校的教师都必须实行聘任制,但是民办校可以聘任现职公办学校的富余教师。而这些公办名校现有师资都是满足两所学校需求的,“民办公助校”可以继续聘任公办名校的教师留在“民办”一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民办公助校的优秀师资不会受到“威胁”,应该说是可以基本保持原配置。

  同时王处长也表示,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公开课、教学研讨、教师培训等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待公办校教师和民办校教师都是一视同仁的,教师不会因为身处民办校而受到“培训歧视”。

  但是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办校教师的工资待遇是由政府财政开支的,如果公办校教师被民办校聘用,则被聘的教师工资由民办校从收入中支付,不再由财政开支,但保留其公办校教师的身份。民办校聘用教师,双方必须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了保证民办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所聘任专职教师的聘期不得少于该类学校的一个教学周期,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高中三年。本地整改方案即将出台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教育部等七部门下发的《意见》,目前哈尔滨市不符合规定的民办公助学校正在积极动作,努力整改。

  记者从南岗区教育局了解到,为了尽快实现民办公助校的“四独立”,今年南岗区率全省之先进行了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教师。这次招聘严格地将公办校教师与民办校教师分开,被聘为民办校的教师实行聘任制,人事关系交由人才市场管理,工资由民办校自行解决,被聘为公办校的教师仍由政府财政开支。南岗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举措将为民办公助校的师资最终独立打下基础。利用这种对外招聘大学毕业生和聘任公办校富余教师相结合的方法,可以保证民办公助校的师资年龄结构合理,专兼职比例适当。”

  记者从道里区教育局了解到,目前该区共有民办公助学校9所,其中小学两所,初中5所,高中两所。除杨楚珊中学做到了“四独立”外,其余八所学校都在不同方面存在着问题。该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八所学校都拥有独立校园校舍,硬件没问题,目前都在积极的调整,不会影响到今年的正常招生。从道外教育部门了解到的信息为:12所民办公助校中,只有一所民办公助的小学没有独立校园,如果近期无法解决该校的校园问题,那么将严格地执行相关规定停止招生。

  目前哈尔滨市教育行政部门还没有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而一些民办公助的初中又打响了今年的“招生大战”,为此市教育局有关人员表示,今年动手整改民办公助学校是定局,即便是已经招生,如果学校不符合整改规定也要严肃治理,决不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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