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娼手机被偷编说嫖客抢劫引出案中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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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2:0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郑建彬 通讯员 高孟祥 本报讯 昨日上午9时许,福州岳峰派出所两名民警办案经过溪口村时,一名女子突然冲到警车前,大声喊道:“刚才我在岳峰溪口农贸市场买菜时,一名男子突然抢走我的手机。”民警立刻让报案女子余某上车,根据她所提供的“劫匪”逃跑路线追赶。
当警车开到塔头路与连江北路交叉口时,余某指着路边的一名男子说:“他认识抢我手机的人,我曾看到他们在谈话。”两名民警立刻将那名男子带到派出所。那名男子同意领民警去找“劫匪”。经过1个多小时的搜寻,民警在竹屿村公园附近抓获“劫匪”马某,并从他身上搜出余某的手机。 审讯时,马某一口咬定自己只是“摸”走余某的手机,并未实施抢劫。民警觉得蹊跷,便仔细审查,余某终于道出实情,原来她是名暗娼,昨日上午,马某在溪口公园遇到余某后,两人到余某的住处行苟且之事。余某洗澡时,马某发现余某的裤袋中有一部手机,便悄悄塞进自己的口袋。当余某发现手机被偷后,怕丑事暴露,便谎称被抢。 警方依法刑拘了涉嫌盗窃的马某,余某也因自己的丑行被治安拘留15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