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暗娼手机被偷编说嫖客抢劫引出案中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2:0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建彬 通讯员 高孟祥

  本报讯 昨日上午9时许,福州岳峰派出所两名民警办案经过溪口村时,一名女子突然冲到警车前,大声喊道:“刚才我在岳峰溪口农贸市场买菜时,一名男子突然抢走我的手机。”民警立刻让报案女子余某上车,根据她所提供的“劫匪”逃跑路线追赶。

  当警车开到塔头路与连江北路交叉口时,余某指着路边的一名男子说:“他认识抢我手机的人,我曾看到他们在谈话。”两名民警立刻将那名男子带到派出所。那名男子同意领民警去找“劫匪”。经过1个多小时的搜寻,民警在竹屿村公园附近抓获“劫匪”马某,并从他身上搜出余某的手机。

  审讯时,马某一口咬定自己只是“摸”走余某的手机,并未实施抢劫。民警觉得蹊跷,便仔细审查,余某终于道出实情,原来她是名暗娼,昨日上午,马某在溪口公园遇到余某后,两人到余某的住处行苟且之事。余某洗澡时,马某发现余某的裤袋中有一部手机,便悄悄塞进自己的口袋。当余某发现手机被偷后,怕丑事暴露,便谎称被抢。

  警方依法刑拘了涉嫌盗窃的马某,余某也因自己的丑行被治安拘留15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