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黑龙江海伦法院伪造案卷凑数获三等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2:20 民主与法制时报

  诉讼费转嫁给农民

  “做卷”带来的直接危害,是加剧了农村法庭的高收费。

  毛书铭告诉记者,2002、2003年多做160件案子,每件诉讼费50元,一共额外增加了8000元的诉讼费上缴任务。这对于正常案件一年诉讼费才两万多元的法庭来说,是不小的负担
。所以各法庭都通过提高办案收费,补齐“做卷”要上交的50元诉讼费。

  按照规定,正常的离婚案诉讼收费是50元,其他工本费用、实际支出费用加在一起也不应超过150元,但经记者在伦河镇、百祥乡、丰山乡走访调查,这些地区的离婚官司辖区法庭一次性实际收费都在500元以上,最高的能达到650元。

  百祥乡百祥村村民邢国富反映,去年年底她和丈夫打离婚官司,到法庭一立案就交了560元的费用,也不给开收据。收到离婚通知书后,又交了50元的送达费;而此前早一年离婚的同乡村民司昌伟离婚,花了500元。

  伦河镇北伦村村民高和与妻子离婚,闹上法庭,也是一次性交费560元,至今判决书也未拿到手里,两夫妻倒是已经和好。

  对此收费现状,记者在海北法庭、海兴法庭工作人员处皆得到确认:这几年基层法庭的离婚案收费,一律都在500元以上。而在伦河法庭,记者无意中翻看到今年尚未上交的几份离婚诉讼案卷,发现卷内皆贴上了诉讼费50元的收据。这样的收据,多数的离婚当事人本人也未曾收到过。

  根据统计,目前伦河法庭一年60起左右离婚案件,能占到总体案件数的50%以上,其他法庭也多数是这个比例。那么每年一基层法庭在离婚案件上的收费,保守估计就达到3万元以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庭庭长告诉记者,早几年海伦乡下法庭离婚官司收费还只是两三百元,后来看到附近青岗已经收到500元,就学了过来。如今高收费的情况在海伦及周边一带普遍存在,有些地区比海伦收得还高。

  据了解,除了离婚案件,基层法庭其他案件的收费标准也都不低。例如,沿伦村农民胡佩福因一起买卖房屋纠纷到法院起诉,标的额为两万的房屋,案件收费竟然达到900多元,让他大感郁闷。

  海兴法庭一法官用“乱收费非常严重,触目惊心”来形容目前基层法庭的办案收费现状。而法院内一领导也向记者透露,去年海伦市法院一派出法庭被群众举报高收费问题,后经省纪委调查,查实了至少几十万的高收费黑洞。

  “具体‘做卷’、收钱的是我们,承担责任的也是我们。可是上面法院不给法庭下拨办案经费,连盖楼钱都要自己出,法庭变成自负盈亏,吃住、办公、油耗、取暖,所有都是自己管,逼得我们不得不这么做。”毛书铭认为高收费根源出在上面法院。

  一位基层法官也对记者抱怨:“上级法院只知道对法庭下指标、收诉讼费,连省财政厅拨的建乡下法庭的款项,海伦法院都要挪用来建法院办公楼。”

  7个派出法庭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一方面要凑齐“做卷”上缴的诉讼费,另一方面还要自己想办法攒足办案经费,甚至是为达标,自筹建法庭款。种种压力之下,不得不通过官司高收费,想法设法从老百姓身上要钱,少数法庭也通过这种手段自肥腰包,最终苦了的是当地年均收入仅三四千元的普通农民。

  司法统计的秘密

  通过“做卷”完成指标,又通过高收费凑齐上交的诉讼费,如此恶性循环,形成基层法院的畸形发展。令人惊讶的是,对这一状况,上级法院似乎并未觉察。

  海伦市法院院长姜立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海伦法院决不会有一件假案。”而当记者以查实的假案质疑时,姜院长仍认定不存在这种情况,至少是不知道有这种情况。

  对此,部分基层法官的看法是:“内部的人一看就明白,知道是真是假。上级基本就是默认态度。”

  也有法官认为,多年来,由于上级查案卷只查卷宗,看办案质量、程序实体是否合法,而不查案件来源,所以这些从程序上看很合法很严密的假案,法院领导不知情,也并不是不可能。

  “从案卷本身看,诉状、涉案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一应俱全,法律程序都没问题,但是案件受理过程是假的,所以还是假案。”一位多年从事法庭工作的法官对“做卷”这样定性。

  法庭内部不少受访者把造假根源归结为法院硬性下任务:

  “你为什么下指标?你不下指标谁造假案?现在案子少了,全院实案子上下才1000多起,如今靠假案子加起来能达到两千八九百起。”

  为了确实了解海伦法院的假案情况,记者向姜院长提出到档案室查卷。不巧正值“法院准备搬家、档案室所有案卷已经打包封存”。姜院长说,等新法院施工完毕搬进去以后,可以看案卷。记者到法院新址一看,新楼尚在施工当中。

  记者把情况反映到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并留下手机号。监察室李主任表示要请示领导,以决定是否下去调查核实海伦法院的案卷真实性情况。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得到纪检监察室进一步回复。

  对于“做卷”,基层法庭工作人员多数意见不少。他们认为,这类案件不仅增加法庭负担,浪费了时间和资源,而且把诉讼费变相转嫁到百姓身上,对基层工作是一个损害。

  “做这个假案有什么意义?我们直接做这个的人肯定不受益,但是肯定有人能受益。”

  姜立波告诉记者,目前海伦法院全年办案数量在地区排名一般,法庭的工作业绩也属中游。

  “法院年年向上级法院上报案件数,在最高法院形成报表,最终根据数据进行司法统计,以此进行司法决策。这类假案造成国家司法统计不准,最终影响国家决策的正确性。更为关键的是,法律是很严肃的东西,你这样造假,更损害司法权威。”对于“做卷”带来的深层问题,一位老法官的思考更为深刻。

    法院造假案意味着什么

  □杨涛

  如果不是记者的深入调查,我们很难相信在庄严的法院居然会发生这样大规模的造假案的事情。而这一切,又都是以集体的名义,是主持正义的法官们在一本正经地干着造假的事情,并且还成为了圈内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想到这,笔者感觉到再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事情了。

  也许我们粗粗地看,法官伪造案卷,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因为这种伪造行为只是法官为自己脸上涂脂抹粉,为的是让上级高兴,并没有直接让当事人增加负担,也没有损害群众利益。事实果然如此吗?非也!让我们用事实来说话吧。法院受理案件需要收取诉讼费用,既然要伪造案卷,凭空增加诉讼量,那么法庭和法官们就得自己垫付诉讼费,但他们肯定不会白白垫付,他们要将钱收回来,那就只能增加当事人的负担。这为事实所证明,如按照规定,正常的离婚案诉讼收费是50元,其他工本费用、实际支出费用加在一起也不应超过150元,而在这些造假的乡镇,一次性实际收费都在500元以上,最高的能达到650元。

  其次,伪造案卷一个动机是:“案件数上来了,才能增编,保证人员,不然上面得撤编、合编。”那么就说明了法院现有的编制维持,靠的就是这种造案卷实现,也就说明了法院本来不需要这么多编制、这么多人员,但现在通过伪造案卷比实际需要增加了人员,而人员的经费都是靠财政拨款,而财政的钱是来自纳税人,这就说明了伪造案卷凭空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如果从更高的角度来看,造假案使得上级法院的司法统计数据失真,从而影响到正确的司法决策,为害甚大!

  但笔者以为,伪造案卷最大的危害莫过于对司法权威的损害。司法工作是一种中立的居中裁决的工作,司法工作的灵魂在于公正,公正产生权威,而公正包涵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法官做到公正,首先要有良好的品行操守,要遵循道德和法律。一个法官只有在日常的点滴中,能让民众放心,民众才有可能相信其会公正地作出裁决,才能培养对法治的信仰。

  香港法学家陈新民说:“仅仅要求法官要用最好的智识和良知来裁判,是不够的。应该要规定法官仅需要那些最小的智识,而需要那些最大的良知。”我们实在难以相信,一个敢于伪造案卷的法官,他会作出什么样的公正裁决,因为他伪造案卷的行为,已经丧失了他的公信力。法官没有了公信力,司法就不可能有权威,法治也就不可能实现。所以,在我们看到法院院长名目繁多的荣誉背后,是司法权威的向隅哭泣。

  所以,我们呼吁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发生在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的造假案,要根除让法官造假案的体制上的原因,要让法官重拾廉耻,让司法重塑权威!

  (文中除毛书铭、姜立波外,其他均为化名)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