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宁波15日起货的要收燃油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2:40 都市快报

  宁波市微型货车协会本周五公布其所属车辆应对油价上涨的政策:6月15日起,货运出租汽车的运价开始加收燃油附加费,即在原货运出租汽车运价计价器计费的基础上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

  油价上涨给货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带来了冲击,经营压力增大。本月7日宁波市微型货车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经讨论研商达成了加收燃油附加费的一致意见。今后如油价进一
步大幅提升,协会将类比同城同类车辆作出相应调整。据了解,此次调价范围包括城区内1088辆货运出租车。由于城区货的目前仍使用手写发票,因此增加的1元钱将由司机向货主说明后直接写入发票内。

  (东南商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