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消费者遭飞刀误伤市场补充赔偿九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4:25 重庆晨报

  案情回放

  去年8月6日上午,梁平屏锦渝江农贸市场内,罗某与渝江市场摊位租赁人廖某夫妇,因争摊位发生纠纷。罗持刀欲砍廖某之妻田某。

  市场工作人员王某等出面制止,罗某不服,在另一摊位抓起一把剥切刀掷向王某,
结果把到市场来买肉的华永堂误伤,致华伤残。事发后,罗某外出下落不明。华无辜受伤害后,把罗某和市场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

  梁平法院审理认为,市场的经营管理人应在其能够防范和制止损害的范围内,对进入市场的消费者尽安全保障义务,虽然市场并无过失,但基于直接侵权人下落不明的情形,市场就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院近日判决:罗某直接赔偿华某1.36万元,市场补充赔偿华某9082元。市场补充赔偿后,可全额向罗某追偿。

  律师点评

  市律协张世强律师:首先,本案肇事方应承担责任,市场方未有直接侵害行为,但市场方有义务妥善管理市场进行。顾客进入市场消费而无辜受伤,其本身没有任何过错。所以,在肇事方失踪的情况下,市场方应先行补充赔偿,然后再行使追偿权,对市场方因本案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本栏稿件由本报记者杨野文创李澜采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