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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住养老院 子女每月须探望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儿女把家里老人送到养老机构里安享晚年,还得签个“亲情协议”,这份协议送上“亲情提醒”———亲属们要定期探望老人和定期来电问候。记者昨日了解到,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已经开始了这项业务,还是在全国养老机构首开先河。

  前天上午,81岁高龄、家住白云区的孙大爷在两个儿女的护送下住进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安享晚年,作为直系亲属和经济担保人,孙大爷的儿子孙先生在广州友好老年公寓为老
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公寓的工作人员除和他签订了孙大爷《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入住托养合同》之外,还要求孙先生须签订一份《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入住托养亲情协议》,也叫补充协议。

  工作人员向孙先生解释说,该亲情协议上详细规定了孙先生和家人必须每月至少来广州友好老年公寓探望孙大爷1次,并且每个星期还必须和孙大爷通电话1次以上。孙先生一看完该协议很爽快的签上了自己的姓名。

  据介绍,从6月5日起,凡新入住广州友好老年公寓的老人在入住时,作为入住的老人和其儿女都要签订入住托养合同和亲情协议。 据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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