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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乱涂乱写故意毁损人民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8:4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最近,有市民和银行向市有关部门反映,在一些人民币上发现有乱涂乱写、故意污损的情况,甚至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字句。为此,市有关部门呼吁市民配合银行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维护人民币的尊严和信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市民发现这类人民币应及时向居委会、派出所报告,并按《中国
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及时到附近银行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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