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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阵”已凑不齐108条“好汉”(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9:11 海峡网-厦门日报

  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市文化部门呼吁社会各界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核心提示

  昨日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它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作为东海之滨一颗熠熠生辉的明珠,厦门蕴涵着深厚的人文底蕴,她的怀抱里虽然没有埋藏国
之重器,也罕见令人震惊的世之珍宝,然而她却书写着中华民族文化历史不可或缺的一页。在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我市文化部门呼吁社会各界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给予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多的支持。

  

“宋江阵”已凑不齐108条“好汉”(图)

  ▲在昨日思明区举行的“中国文化遗产日”广场宣传活动中,演员们表演“中秋博饼”。 (姚凡 摄)

  ■家底

  

  5个“国遗”7处“国保”是代表

  相比中原历史文化名城,厦门的历史算不上长,建城至今600多年。但古之同安包含厦门,同安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有1700多年。至于厦门的人类文明史就更长了,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作为闽南文化重要的传承地之一,厦门由于历史的原因而成为了农耕文化与海洋文化、本土文化与西洋文化的汇聚地。

  说起厦门的文化遗产,市文化局副局长李云丽如数家珍:厦门以钢琴文化为代表的音乐文化名闻遐迩;南音、歌仔戏、高甲戏、答嘴鼓、荷叶说唱、拍胸舞、车鼓弄、蜈蚣阁、宋江阵等说唱表演艺术形式丰富多彩,漆线雕、文兴瓷、珠绣、彩扎等民间工艺争奇斗艳,嘉庚风貌建筑、鼓浪屿风貌建筑、闽南风貌建筑等特色建筑群落将厦门装点得分外美丽。

  在如此众多的文化遗产中,鼓浪屿近代建筑群、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早期建筑群、厦门破狱斗争旧址、陈化成墓、陈嘉庚墓、青礁慈济宫、胡里山炮台等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堪称厦门有形文化遗产的“代表”,它们彰显着厦门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的突出历史地位;刚刚上榜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南音、歌仔戏、高甲戏、答嘴鼓、漆线雕技艺等5个项目则是闽南文化的奇葩,向世人展示着闽南文化的悠久历史与独特韵味。

  在采访中,李云丽表示:“这两年来,厦门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大的突破。”她所指的突破集中体现在今年5月底,答嘴鼓等5个项目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鼓浪屿近代建筑群等4处文物遗址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介绍,截至目前,厦门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32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个。

  ■尴尬

  

  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失传

  南音、歌仔戏、高甲戏、答嘴鼓、漆线雕技艺等5个项目刚刚上榜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厦门就为它们推出了“地产”保护策略——设立传承基地,保障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在6月9日晚举行的“寻找与守望”首个文化遗产日专题晚会上,厦门艺术学校和翔安吕塘戏校的负责人从市领导的手中接过了沉甸甸的“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牌匾。这意味着,我市的民间曲艺和传统戏曲拥有了培养接班人的机构。据悉,在全国,厦门是第一个推出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城市。

  记者了解到,由于我国是第一次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因此相关的保护法规和措施都还未出台,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今后将得到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待遇”。李云丽表示,随着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入选“国遗”的项目一定会得到比较完善的保护,可是那些没有入选“国遗”的项目,生存状态就令人担忧了。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随着文化生态发生的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不容忽视的威胁,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们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失传的危机。就以“宋江阵”为例,“宋江阵”是闽南流传了300多年的祖传武艺,由108个会武艺的青壮年模仿《水浒传》中的108条好汉,演起来热闹非凡,可是它的发源地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已经有多年没演过“宋江阵”,就算有演,也只能凑齐36条“梁山好汉”。市文化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宋江阵’是农耕社会的产物,它产生时正值明末清初,兵荒马乱,村民们于是自发组织起来学武练功、看家护院,农闲时间就作为娱乐项目。可是现在,农村的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去了,108条‘好汉’几乎不可能凑齐,而且现在农村青年的娱乐生活也是多姿多彩,年轻人愿意学‘宋江阵’的不多了。”

  ■困难

  

  存在经费紧张人手不足两大问题

  市文化局文物处处长陈志铭告诉记者,目前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经费紧张、人手不足两大问题,一些产权属私人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过程中难度也很大。

  位于鼓浪屿内厝沃449号的曾家园是中共福建省第二次党代会会址,虽然这幢老房子在1988年就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是由于它的产权属私人所有,房屋主人的后代不愿拿出资金修缮,这幢建于1920年的老房子成了危房。据介绍,我国《文物法》规定了文物保护单位“谁所有、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如果房屋所有人要进行修缮而经济困难的,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可是遇到所有人不愿修缮的,市文物保护部门就往往“插不上手”。

  记者了解到,虽然市财政每年都为文物保护维修拨出专项资金,但是每年60万左右的资金与深圳一年700万元的维修资金和泉州一年400万元的维修资金相比,实在太少了。我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50多处,需要维修的就达100多处,李云丽告诉记者:“这些钱只能是抢险性质的。”

  去年,位于莲前东路洪山柄睏狗山北麓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胡贵墓遭到了不法分子的盗挖,墓葬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陈志铭告诉记者,胡贵墓因为地点偏僻,管理人员无法日夜守护,于是就遭到了不法分子的“黑手”。

  市文化局文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建立文物保护协调机构,《文物法》也有相关的规定,可是到目前为止,除了同安区之外,我市其他各区都没有专职的文物管理人员,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李云丽表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城市更艰巨、压力更大,面临的矛盾也更尖锐、更突出,希望社会各界增强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给予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多的支持。”

  ■本报记者 海鹰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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