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加一元市民多理解新举措真正实施到位尚需更多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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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9:30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姚小、鞠孜)昨日一早,市民吴桂芬和朋友从河埒口“打的”到无锡汽车站门口。她按照计价器显示掏出16元钱正要支付时,出租车驾驶员指了指副驾座前方张贴的红色标签告知,“从10日起,每次乘车要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她愣了愣,便爽快地加付了钱,“油价涨了,多收钱也能理解!”昨日零点起,我市正式启动油价上涨预案的第二步,即出租车收取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记者跟随运管等相关部门人士到火车站、汽车站等车流密集之处查访发现,市民对此多表示认同,而事实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1元钱的收
他告诉记者,早上出车以来共做三笔生意,按理燃油附加费应是3元,但他只收到1元,“一般打表19元的,对方自然就给了,但如运费为20元等整数,一些乘客就以没零钱为由不付了。”大部分“的哥”都表示,“不可能为了1元钱和乘客斤斤计较,发生纠纷更不值得了!”他们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广大乘客能更多地配合此项举措的实施到位。 采访中了解到,燃油附加费的收取缓解了因油价上涨给客运出租业带来的压力。昨日,友谊出租公司的曹姓司机乐呵呵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每天平均可做十多笔生意,多时可达二十多笔,而其一天的因汽油费上涨因素多支出的费用,收取燃油费后,收入支出基本持平。 市民理解,司机满意,使得油价上涨预案得以顺利实施。但昨日的检查中也发现,有极少数出租车没有张贴明码收费标签,也没有配备附加费专用发票。一上午,检查人员对这样的三辆“的士”发出整改通知。 市交通运管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为维护自身权益,“打的”务必索取运费和燃油附加费发票。一旦遇到问题或发生驾乘纠纷,可致电物价监督电话12358或运管监督电话96520进行咨询或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