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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非物质遗产将要建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1:00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郭宏颖)6月10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沈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摸底,并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从而使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发掘和保护。

  沈阳市将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重点抢救濒危项目。对于年事已高、具有特殊技艺的民间老艺人,将适当给予经济资助,改善其生活条件,延续其生命,
并加紧培养传承人。对于珍贵、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将由有关机构或单位尽快征集、收藏和保护。

  为了摸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沈阳市将组织开展一次分地区、分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并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目前,沈阳市正在建立市、区(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沈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办法》,据此遴选和推荐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参评国家和省级名录。近日,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即将产生。

  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纳入各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并设立保护工作专项资金。沈阳市将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试点项目及名录的建立、标准规范的制定、人员培训等,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知识产权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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