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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特殊的跨省庭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1: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5月30日上午9点,江苏省盱眙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里正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不同于往常的是,今天坐在法庭上的法官和检察官都来自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原来,为了给回老家接受治疗的被告人程亮提供方便,宁波市江北区法院和检察院决定将法庭移到省外。据悉,这也是宁波市检察机关和法院出市跨省开庭办案第一例。

  抢了“黑车”跑生意

  今年年仅19岁的江苏盱眙小伙程亮2004年到宁波打工,但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借宿在朋友家中。程亮见朋友开“黑车”赚钱挺快,好不羡慕,于是也想弄一辆“黑车”跑跑。但买车对他来说是异想天开。于是他决定铤而走险——抢别人的车!

  2005年4月16日19时许,一个月前刚刚过完18周岁生日的程亮随身携带一把西瓜刀,在镇海炼化厂门口搭上一辆“黑车”。当车开到偏僻的地方时,他便叫司机停车,并迅速照着司机的颈部就是一刀。司机受伤后弃车逃离,程亮就开着抢到的桑塔纳轿车逃离现场。当天晚上,求财心切的程亮就开着抢来的车上街拉客做起了生意。

  逃跑时一头撞上电线杆

  可让程亮始料未及的是,开了没多久,他驾驶的“黑车”已经落入公安民警的视线。当民警上前盘问检查时,做贼心虚的他仓皇开车逃离,由于车速过快,狠狠地撞在公路旁的电线杆上。程亮的双脚被严重变形的车头夹住,经抢救,双腿还是造成严重创伤,右腿肌肉全部坏死,左腿肌肉萎缩,无法正常行走。

  而被害司机被程亮割断声带,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系九级伤残。程亮的行为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伤残,也给自己造成了严重伤害。考虑到程亮的伤情离不开治疗和护理,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程亮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2005年5月,程亮回到老家江苏省盱眙县接受治疗。

  检察官出省提讯嫌疑人

  案件移送到江北区检察院后,得知程亮的实际情况,办案检察官江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奕建和公诉科科长竺闰云决定前往程亮的老家江苏省盱眙县提审犯罪嫌疑人。4月11日一早他们从宁波出发,到达程亮居住的仙灯村已是下午4点多。在程亮家破旧的平房里,检察官见到了坐在轮椅上的程亮。由于父母均外出打工,程亮和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家里除了3张平板床外,几乎没有什么家当。案发至今虽然已有一年多时间了,被告人程亮的伤势也差不多痊愈,但是他已经无法正常行走,要靠双拐才能勉强支撑站立。

  程亮被提起公诉后,江北区法院注意到了开庭审案的困难:被告人行动不便,将他押到宁波来受审,势必要由他家人陪护,这会给他经济困难的家庭增添更多麻烦。尽管法律规定也可由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审理,但因地域跨省,上报审批程序比较麻烦。为此,江北区法院和江北区检察院协商决定前往江苏省盱眙县开庭。

  跨省开庭彰显人性司法

  5月29日下午,检察、审判人员赶到江苏省盱眙县。从被告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出发,江北区法院和检察院联系了盱眙县法院和当地派出所,决定进行一次特殊的异地开庭。

  5月30日上午,程亮坐着轮椅被法警推到被告人席上。整个庭审过程中,他对公诉人的指控、出示的证据没有任何异议,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当天,江北区法院以抢劫罪当庭判处被告人程亮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鉴于程亮的身体状况,江北区法院正在向宁波市中级法院申请对罪犯程亮予以监外执行。后来,受伤司机对程亮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委托律师来到程亮老家,在法官调解下,双方签订了5万元的赔款协议。

曾祥生 陈霞芳 袁玉敏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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